2、集中采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集中采購隨意性較大
采購預算是開展集中采購工作的基礎和重要環節,也是集中采購工作的關鍵部分。但在實際工作中,各級消防部隊存在采購預算編制不到位、采購活動缺乏計劃性的現象。一些單位采購預算編制簡單粗糙,編制不夠具體和細化,對采購的商品未作具體說明,與實際采購相脫節,缺乏可操作性。還有不少單位還停留在隨意采購方式上,集中采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領導說了算,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想什么時候買就什么時候買,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隨意性較大,致使零星采購多,小額采購多,重復采購多,無時間計劃,使集中采購的規模效益難以實現。
2.2 部分領導干部對集中采購精神理解不夠深入
一些領導干部完全忽視或沒有意識到集中采購要求集中采購部門以相對獨立的第三方身份參加采購活動,實現采購方、供貨方、組織方三方相互鑒證、制約,共同對整個采購活動的合規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監督的重要意義。
2.3 部門之間利益糾葛直接影響集中采購實施績效
集中采購實現了部隊物資、營房、衛生、戰訓等部門共同對集中采購活動進行監督,同時建立了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管理模式下,個別部門獨自說了算的現象。采購活動的組織、決策程序更加透明,責任分工更加詳實,必然給過去所謂的權力部門帶來陣痛或不適應。特別是大宗物資采購中,部門之間對集中采購的意見分歧較大,各持己見,推卸責任。
2.4 物資采購組織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
紀委監督部門沒能實現對集中采購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管,僅停留在合同商洽、簽約這一局部環節上,個別監督部門認為部隊與供應商簽約后,自己任務就算完成了,對于合同履約符合程度的調查,貨物進場驗收的監理,保證金依法收取等相關組織管理責任沒能有效行使。如物資進場驗收時,沒有到場進行監理,完全將驗收權放給采購方,事后采購方與供應商就質量問題出現分歧時,自身沒有確鑿證據,無法進行有效調解。更為嚴重的是出現了為回避矛盾,在集中采購政策上搞變通的違規問題。
2.5 缺乏采購專業化人才
集中采購工作是一個貫穿計劃、采購、管理、驗收等各環節的系統工作,在采購過程中,納入集中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等項目批次多、數量大、種類雜,對采購管理人員在掌握集中采購專業知識領域的深度和廣度上有一定的要求。目前,各級消防部隊尤其是支隊、大隊級單位采購員基本是由后勤工作人員兼任,對集中采購所必須具備和掌握的招投標、合同、商業談判、市場調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務等方面的有關知識和技能知之甚少,集中采購管理隊伍的政策水平、理論水平及專業管理能力整體上偏低,難以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監督,影響了集中采購效益和運作質量。同時,專業評審人才匱乏,對一些專業性、技術性強的采購項目評審把握不準,影響評審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