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近年來,公安消防部隊參與各類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任務越來越多,在各類應急救援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與此同時,在目前公安消防部隊參與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中,也發現存在應急救援主體不明確、應急救援指揮不統一、應急救援聯動不完善、法律法規建設不健全、相關機制不完善等不足的問題,缺乏統一、系統的體系框架,來理順宏觀層面的各種關系,整合各方面資源,保證應急救援活動的高效。為此,本文試圖運用系統論的相關思想與方法,構建一個適用于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的體系框架。
2 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框架構建
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框架構建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縱向看,它可能涉及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各級政府;橫向看,包括針對各種類型、不同程度事故的應急救援;從事故的周期看,它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不同的階段。切實有效的應急救援體系的構建應當遵循全面性、集成性、層次性、可靠性等原則。盡管針對每一類事故、災難的具體應對措施可能千差萬別,但根據上述原則建立的基本應急模式是一致的,一個綜合、完整的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應該由一個基本組織體系、四大保障體系和完善的績效檢驗體系構成,其框架結構如圖所示。
2.1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設計為動態聯動組織,以政府消防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為基礎,應急指揮中心為核心,通過緊密的縱向和橫向聯系形成強大的應急組織網絡。網絡式組織結構的物質基礎是計算機網絡化,以事故的類型和級別作為任務的結合點,常態下各聯動單位根據自己本單位職責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預控,非常態下快速響應。
根據我國的機構設置情況,并借鑒發達國家的應急救援管理經驗,消防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構建除了應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基本原則外,更應該注重從內部組織體系的完備性,內、外組織的協調性兩方面考慮。從而形成“縱向一條線,橫向一個面”的組織格局,即從縱橫兩個角度分別構建消防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等級協調機制和無等級協調機制運作模式。前者主要是指以明確的上下級關系為核心,以行政機構為特點的命令式解決方式;后者主要是指以信息溝通為核心的解決辦法,部門間平等相待,無明確的上下級關系。
2.2 應急救援法律法規體系
法制建設是消防應急救援體系的基礎和保障,也是開展各項應急救援活動的依據。發達國家在消防應急救援立法方面做得比較好,其中美國模式是世界公認的法律制度健全而完備的典型,它在事故應急方面,已經形成了以聯邦法、聯邦條例、行政命令、規程和標準為主體的法律體系。
應急預案
技術支撐
績效檢驗
組織體系
高層法律
行政法規
地方法規
企業規章
人力資源保障
物質資源保障
應急資源保障
圖 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