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應急預案實際上是標準化的反應程序,以使應急救援活動能迅速、有序地按照最有效的步驟進行。基于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規定的層次和程度不同,完備的應急救援預案包含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個層次內容。
綜合應急救援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地震災害、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是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充分考慮特定危險和特定事故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勢、組織機構、應急救援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放映、正確處置。
2.6 應急救援體系績效檢驗
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成之后,必須¾過實踐的反復檢驗才能確定其有效性。因此,在體系的具體子系統都建設完成后,可通過績效評估與應急演練這兩種主要方式來對其效果進行檢驗。而從實質上講,體系的績效檢驗屬于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內容的一部分。
1) 績效評估
應急預案是消防應急救援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其績效的發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到消防應急救援體系的效果,因此需要著重對應急預案的績效進行評估。所謂預案評估就是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以便發現問題,提高預案質量。預案是由一系列有機結合的措施構成的,每一項措施都是為了某個目的而設計的,因此預案的評估包括單項措施的效果評估和組合措施效果的整體評估。前者主要是根據所要達到的目標、資源的保障程度、資源調度所需的時間、協調機制來評估該項措施所能得到的效果;而后者則是評估其在邏輯、時效上所能取得的整體效果。在平時可根據歷史上應急處理的效果,專家的經驗和判斷,計算機模擬等來評估;戰時還要加上實際處理的效果。
2) 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是來自多個機構、組織或群體的人員,針對假設事件執行實際緊急事件發生時各自職責和任務的排練活動。很多法律、法規及規章都對此項工作有相應的規定。在重大事故應急準備過程中,可能需要進行多次的應急演練,為了充分利用應急演練的模擬功能,避免浪費在應急演練過程中消耗的巨大人力、物力,同時也為了確保實戰應急的高效性,應急演練應該實現以下內容:
(1)檢驗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及時修改應急預案、執行程序、行動核查表中的缺陷和不足。
(2)檢驗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評估應急培訓效果,分析培訓需求。同時,應急演練作為一種培訓手段,可以通過調整演習難度,來進一步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促進公眾、媒體對應急預案的理解,爭取他們對重大事故應急工作的支持。
綜上,應急演練是檢測重大事故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的最好質量標準,但是由于演練的成本很高,不可能經常進行,績效評估則可以彌補上述缺陷。因此,消防應急救援體系績效檢驗應將兩個方面結合起來,起到相互補充的作用,從而達到較好的評估效果。
3 結論與建議
(1)本文構建了一個統一、系統的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框架。該框架由一個組織體系,四個保障體系(法律法規、資源保障、應急預案、技術支撐)和完善的績效檢驗體系組成。該框架對公安消防部隊建立科學合理的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和應用價值。
(2)在實踐中建立并不斷完善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無論是災害事故的發生、發展,還是應急救援實踐中公安消防部隊的應急救援技戰術均是一個持續變化的動態過程,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很難面面俱到,因此,面對新情況、新特點、新¾驗,需及時消化吸收,以不斷修定完善重特大災害事故消防應急救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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