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呼倫貝爾市消防支隊消防應急器材
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它有關的招投標法律法規,受呼倫貝爾市消防支隊委托采購消防應急器材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2013年呼倫貝爾市消防支隊消防應急器材采購
二、項目招標編號:2013-78號
三、采購人:呼倫貝爾市消防支隊
四、采購代理機構: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五、談判內容、采購預算 60萬元
詳情見表格附件一(和市政府采購中心負責人聯系索取)
六、供應商必備以下條件: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地稅)、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授權委托書;
3)所投產品有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企業;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6)投標企業注冊資金及實收資本均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
7)報名人身份證復印件;
8)交納投標保證金的銀行憑證;
注:報名時第2)條證件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開標現場需提供原件,如開標現場不能提供原件,作無效投標處理。
注:以上條件解釋權為采購單位。
七、報名及資格預審時間:2013年6月14日起至2013年6月19日16:00時前。
八、付款方式:貨到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支付90%;設備正常使用一年后無質量問題支付貨款10%。
九、談判時間:2013年6月20日上午9:00時
十、參加投標的供應商需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貳萬元整),必須以銀行電匯方式匯入采購中心指定帳戶,匯款單名稱必須與投標企業的名稱相符(未中標的投標供應商我中心只按匯款單上的企業名稱以銀行電匯方式退款,當地投標供應商我中心以轉帳支票的方式退還,我中心不以現金的方式退還保證金),以其它方式匯款的供應商按廢標處理。投標保證金存入后,需將銀行回單傳真至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確認,如沒有進行確認,則投標將被視為無效。
投標保證金繳入:
戶 名: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
賬 號:0607030109024903788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呼倫貝爾河東支行
十一、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2013年6月19日16:00時
已通過資格預審并向采購代理機構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按要求密封后進行投標。
十二、呼倫貝爾市政府采購中心地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勝利大街30號(呼倫貝爾市財政局辦公樓)
采購單位聯系人:徐康 0470-8275327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標前郭曉偉、張冰冰;標后鄂曉玲、敖伊蘭
聯系電話:0470-8252943
傳 真:0470-825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