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年多的時間過去,行業人士眼中的“家用消防器材進入家門”的美好設想并沒有實現。有行業人士表示,這是因為我國在相關立法上面仍然處于被動,而且人們對消防產品具有一定的忌諱心理,他們認為滅火器是發生火災才用到的東西,覺得買滅火器有可能會招災。所以目前家用消防器材市場的變化不是很明顯。據消防部門的相關統計表明,目前家庭配備滅火器的比例僅有0.1%左右,也就是說1000戶家庭對滅火器的占有率不到一臺。而在國外,家用消防器材占整個消防器材市場份額的40%到60%。我國家用消防器材市場前景廣闊。
2010年上海大火發生后,我國一些省市消防條例規定了“居民家中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消防應急器材”,但是更多的是作為推薦和倡導,消防器材進入家庭仍需要進一步的立法支持。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向社會公開征求《杭州市建設工程防火管理條例(修改草案)》意見稿。草案中增加了一項新的規定,要求新建住宅的建設單位,給每戶家庭都配置一個消防應急救援箱,違反規定的甚至要處以1萬-10萬元的罰款。據了解,目前,市場上的消防應急救援箱內主要包括報警、救護、逃生、通用應急四大類的應急器材,能夠有效幫助家庭逃生自救。箱內主要有以下配備:消防過濾式救生呼吸器、應急電筒、自救繩、滅火毯、滅火器、防滑手套、安全錘等。
目前,市場上的消防應急箱產品企業比較多,有一部分是在上海大火發生后開始轉向該產品領域,但是大部分企業原來是做單項逃生自救產品的企業。產品在技術上的差異性不大。此次,杭州市建設工程防火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的發布,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若該項法規順利通過,這將有力地促進家用消防器材市場的發展。按照草案的規定,消防應急救援箱由“建設單位配置”,這意味著該產品和其他的消防產品一樣,要進行招標采購,這將有利于市場的競爭,促進產品技術的發展。
但是,有企業指出,法規應該明確消防應急救援箱的配備標準,清楚說明箱內產品的各項性能指標,如此,才能保證所配備的消防應急救援箱能夠在火災發生時真正發揮作用。當然,這樣的政策擴展到全國,是行業人士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