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1.落實消防規劃編制與實施。要加快消防規劃的編制。2012年底前,已完成總體規劃的建制鎮要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或在總體規劃中設消防專篇)。其他有條件的鄉鎮可根據實際編制消防規劃或根據現狀制訂近期消防建設目標。要監督落實消防規劃,確保消防規劃與城鎮總體規劃同步實施,要結合城鄉總體規劃的調整,及時修訂已編制的消防規劃。
2.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根據各地城市發展規劃,城市面積小于10平方公里的經濟欠發達縣和城市面積小于8平方公里的其它縣(市)除外,其余均建2個以上消防站;城市面積40-60平方公里的縣(市),建3個以上消防站;城市面積超過60平方公里的縣(市),建4個以上消防站。至“十二五”期末,計劃新建、改建消防站139個。其中,特勤消防站10個、普通一級消防站42個、普通二級消防站73個、水上消防站8個、軌道消防站3個、戰勤保障消防站3個。2013年前選址建成獨立的省綜合應急救援支隊,聯合公安等各部門成立省綜合應急救援指揮中心,2014年前建成特種消防裝備維修中心。未完成綜合訓練基地建設的市完成建設。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臺州、舟山完成水上消防站建設。杭州、寧波完成軌道消防站建設。加快完成小型消防站改造,使其達到普通二級以上消防站標準。各縣(市、區)在實施消防站改建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站。普通消防站兼有戰勤保障功能的市完成獨立戰勤保障站建設。27個重點培育小城市試點的省級中心鎮在2015年前建成消防站。要加快消防水源建設,城市和省、市級中心鎮市政消火栓建設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要充分利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取水口,要結合農村供水、水利建設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設施。要結合農村道路通達工程建設,暢通鄉村消防通道。
3.強化公安消防裝備建設。從實戰需求出發,至“十二五”末,普通二級以上消防站至少配有1輛高性能、多功能的主戰消防車,1輛綜合搶險救援消防車,1輛舉高消防車和1輛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車[海島地區可選配中型水罐(泡沫)消防車],特勤和普通一級、二級消防站配置登高平臺或云梯消防車[一個縣(市、區)下轄多個二級以上消防站時,配置數量不得低于已建消防站數量的50%]。全省進口消防車、進口底盤改裝消防車和國產消防車的配備比例力爭達到2∶5∶3要求。地下工程類人員密集場所總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的縣(市、區)和未配備排煙消防車的市,配置1輛以上大功率排煙車。努力提升消防器材技術性能,重點配備有動力源的大型拖炮、遙控水(泡沫)炮,大流量遠程供水系統,排煙設備、大功率破拆和照明設備等裝備。加強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設,提高防護等級,增加防護裝備數量,防護水平達到發達國家的標準。2014年前配齊省綜合應急救援支隊車輛、裝備及特種消防裝備維修中心檢測、維修設備。2015年前配備國家陸地搜尋與救護基地車輛、裝備。按照省政府修訂的《浙江省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結合《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標準》,在2012年前將所有消防站裝備全部配齊。2012年前全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派出所應根據國家標準《消防監督技術裝備配備》配齊全部裝備。
4.構建信息通信保障體系。深化“一體化消防業務系統”各子系統的開發和應用,加強全省119地市級集中接處警及指揮中心建設,完善衛星通信網、短波通信網、同頻同播網、數字集群網、高清視頻會議系統及數據存儲與備份容災系統等建設,加強應對災害事故的應急通信聯動機制建設,逐步形成信息通信保障體系。2011年,完成全省數據、語音、視頻綜合集成、數據存儲與備份容災系統建設;省級完成接處警系統改造,舟山、嘉興、紹興、湖州、衢州完成指揮中心建設;建成省級和杭州、寧波、溫州、金華四大片區便攜式海事衛星圖像傳輸系統,嘉興、紹興、臺州、麗水、衢州、舟山、湖州建設便攜式海事衛星電話網;全省消防車輛配備車載應急通信電話,政府專職消防隊配備通信器材。2012年,建立應急辦、安監、公安、消防、地震、環保、供水、供電、醫療、電信等部門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配合的應急通信聯動工作機制,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通信保障演練;建成全省350MHZ同頻同播網、綜合語音調度系統和全省消防部隊高清級視頻會議系統;完成全省執勤車輛和行政車輛GPS動態管理系統建設,完成杭州、寧波、溫州、臺州、麗水地級市集中接處警改造;研發針對高層、地下、隧道等特殊環境應急救援通信裝備。2013年,應用物聯網技術促進部隊正規化管理,研發智能電話無線群組火災預報系統,研究基于云計算技術的統一資源管理。2014年,嘉興、湖州、衢州、舟山、麗水、臺州及義烏、慈溪、諸暨配備“動中通”通信指揮車,建成全省數字集群通信系統。2015年,建立網絡、系統、病毒應急響應和安全保障機制,加強網絡帶寬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