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高層建筑火災面臨的形勢和難點
(一)高層建筑火災呈現新特點。目前我國部分高層建筑外墻大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后,火災發展蔓延的形式不同于以往常規,呈現由外及內、由高到低的新特點,從而增加了消防部隊撲救高層建筑火災的難度。從北京央視配樓、上海高層居民住宅幾起火災來看,均為建筑外墻安裝和使用了大量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如:建筑外墻保溫層使用的聚氨酯泡沫,火災在外部引發后迅速向上或向建筑內部蔓延擴大,甚至從樓頂向下蔓延(北京央視火災就屬于此類),從而導致整棟建筑發生立體燃燒。此外,室外火災一般無明顯發展階段之分,由于供氧充足,室外火災發生后很快便會發展到猛烈燃燒階段。風對火勢發展有決定性影響,尤其露天火災受風的影響更大,而高層建筑外墻火災更是受風力的影響,風給燃燒區帶來大量新鮮空氣,加之高層建筑外墻包裹著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促使燃燒更為猛烈。隨著風向的改變,火勢蔓延方向會相應改變。大風天氣極易形成飛火,迅速擴大燃燒范圍。以上因素導致高層建筑火災致災時間的縮短,災害范圍和危害性進一步擴大,從客觀上講對消防部隊的反應時間、處置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針對超高層建筑火災呈現的新特點,需要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才能有效控制火災范圍,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
1.由于火災蔓延速度極快,第一時間必須要采取撲救措施。第一時間采取撲救措施并非一定要等消防部隊到場才能進行。近期幾起高層建筑火災首先從建筑外部引發,由于不像建筑內部具有完備的防火分隔設施和固定滅火設施,建筑外墻的火勢可以不受任何阻擋,在高空風力的作用下迅速沿高層建筑外墻向上、向下或向建筑內部蔓延,形成內外同時燃燒的不利局面,此種情況發生后如果第一時間不及時采取撲救措施,往往第一批消防處置力量到場時已經難于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蔓延。昆明市2009年曾經發生過一起在建高層建筑外墻火災,消防部隊到場時,火災已經被工地的建筑工人使用樓層內的施工用水進行了有效控制,火勢沒有沿建筑外部防護網繼續向上和向建筑內部蔓延,由于起火樓層較低,第一到場的消防中隊使用水罐消防車車載炮對位于7層以下的建筑外墻防護網實施了冷卻清理,最終沒有釀成大火。
2.消防部隊滅火救援作戰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改進和提高。這里需要思考如果消防部隊到場前建筑工人不及時采取有效撲救措施,又或者火災發生或蔓延至高層建筑外墻100米以上的位置,消防部隊第一到場力量應如何采取有效的技、戰術措施進行撲救?
我們就目前昆明消防部隊超高層建筑滅火救援工作面臨的形勢進行如下分析:第一種情況,認為消防部隊依靠自身配備的消防裝備可以完成所有火災撲救任務,忽略了高層建筑等場所內部固定消防設施對完成滅火救援任務起到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國消防部隊配備的舉高車輛最高舉高高度為101米,昆明消防部隊配備的舉高車輛最高舉高高度為68米,火災在建筑外墻100米以上的地方發生或蔓延,要依靠外部移動消防設備進行撲救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也極不安全。此外,由于受道路寬度、高空障礙物、路面承載能力、風速、出水時反作用力等關鍵因素的影響,舉高車輛是否能在所有火災現場舉升到最大高度?這還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否則媒體和群眾都將可能被誤導,采用一家新聞媒體對北京央視火災的評論詞:“央視配樓高度150米,最高的消防設備只能達到100米,我們的滅火救援能力就差這短短的50米,火勢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第二種情況,媒體和群眾對消防部隊到場時間、力量調集、處置措施的看法。這里我們對一些影響以上環節的因素進行分析,以探討如何提高消防部隊撲救超高層火災的能力。我們可以計算這樣一個時間,就是消防指揮中心從接到報警至調動最近中隊到場出水控火的時間(以處置超高層建筑100米以上火災為例)。
假設:
(1)從開始接警至下達出動命令需要30秒的時間(指揮中心采取統一接警,并能同時下達多隊出動命令);
(2)中隊接到出動命令至消防車駛離車庫需要1分鐘;
(3)路途行駛需要時間按照中隊轄區5分鐘內可以抵達進行計算(這個時間受劃分中隊轄區的合理性、道路交通實際情況、駕駛員對道路的熟悉情況等多種因素影響);
(4)到場后火災發生在100米以上的高層或已經蔓延至100米以上時,消防隊員遇到最有利的情況,消防電梯和建筑內部室內消火栓系統可以正常使用,消防隊員按預先設定的任務分工攜帶水槍、水帶、分水器等器材從停車位置進入消防電梯需要1分鐘(如果不提前進行實地“六熟悉”和演練,明確任務分工、停車順序和停車位置,掌握消防電梯位置,中隊很難做到在停車1分鐘之內首批內攻人員全部進入消防電梯);
(5)乘坐消防電梯從地面至100米的高度耗時約為1分鐘;(消防隊員需要提前掌握火災情況,判斷起火層位置,并熟悉消防電梯操作方法,在起火層下層或下2層停靠電梯);
(6)出電梯鋪設水帶,連接室內消火栓、分水器、水槍,打開室內栓閥門出水需要1分鐘。(消防隊員需要掌握樓層室內消火栓位置,熟練掌握操作室內栓和水帶鋪設的技能,注意出水后要按下消火栓按鈕啟動水泵實施加壓供水)。
按照以上時間計算,消防部隊應對超高層建筑火災第一到場力量出水控火的正常理論時間為9分30秒,而且是不發生其他任何情況下所需要的時間。如果受報警晚、首批力量調集不及時、道路擁堵、官兵對轄區和重點單位情況不熟悉、作戰任務分工不明確、技戰術訓練不到位,以及單位內部固定消防設施故障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火災不受控制的發展時間可能還會比9分30秒要長。9分30秒之內一棟包裹著保溫層、防護網等易燃材料的超高層建筑外墻發生火災,如果不及時組織進行初期撲救,很難想象火災將發展至什么狀況。消防部隊首批力量到場如果還不能有效控制火勢蔓延,再次調集的力量到場將只能用于清理火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