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隊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是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活動實施組織領導的一個科學、有效、運轉良好的組織系統。當前,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也進入到“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概率增大,各類災害事故頻頻發生。因此,建立完備的災害事故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至關重要。但就我國的目前的基本國情來說,社會經濟形勢不允許、也不可能在各地建立那么多專業的、功能單一的應急救援隊伍,進一步增強和發揮公安消防部隊作為政府綜合應急救援力量的主力已名至實歸,建立完善的綜合應急指揮體系已刻不容緩。
一、消防部隊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的現狀分析
一個完整的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應由組織體制、運行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系統四個要素構成。《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公安消防隊依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等法律已明確了已明確了消防部隊在應急救援中的主力作用。
公安消防部隊既是公安機關的一個重要警種,又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一支現役部隊,實行“統一規劃, 條塊結合, 分級指揮”的原則。我國消防部門隸屬于公安系統,消防局負責部隊事務的具體管理,下設總隊、支隊、大隊、中隊,構成了比較完善的組織體制。
近幾年來,在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各個省級(地州市一級)消防部門均建立了與本地區救援任務相適應的保障系統。新式消防裝備、通信保障系統廣泛應用于事故現場,大批經過院校培養的專業人才逐漸走向部隊。特別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國家逐步加大了對消防部隊的投入,保障了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
國家在法律、體制及保障等方面,為消防部隊完成救援任務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作為作戰單位,消防部隊應加強自身建設,并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構造良好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部隊戰斗力。
二、消防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體系運行機制的良性構建
運行機制泛指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在消防部隊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體系中,運行機制的具體內容部隊的性質、所執行的作戰任務的特點以及整體的外部環境密不可分的。一般來說,主要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公眾動員四個方面的內容。
1、統一指揮
災害現場情況復雜,救援任務艱巨,經常涉及滅火救援以及協同工作的各種社會力量,只有實行統一指揮,才能使指揮員準確地掌握和正確地調用各種參戰力量,保證現場力量部署的整體性和滅火救援行動的協調性,使之步調一致地貫徹執行災害現場的總體決策,有效完成滅火救援任務。
作為社會救援的主力軍、突擊隊,消防部隊面臨著多種多樣的復雜環境及作戰任務,在日常的訓練中應當體現出針對性的統一管理。同時作為現役體制,各級消防部隊應當嚴格按照軍隊的條令條例管理教育隊伍, 有良好的養成,實行統一管理。
在廣義上講,消防部隊執行重大救援任務時,應將自身置于政府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下,接受統一領導,發揮救援的主力軍作用。當社會發生重大事件時,不是哪一家或哪幾家單位能夠解決的,往往需要聯合多種部門、單位共同參與解決,消防部隊應主動置于政府相互協調與統一指揮的工作機制中。
2、分級響應
分級響應是指在初級響應到擴大應急的過程中實行分級響應的機制。
消防部隊通過接警,根據事故現場的信息對險情作出判斷,確定響應級別,并派出第一出動力量,完成初級響應。到場的力量判斷災情信息,將具體的情況反饋到指揮中心。指揮部根據事態的影響范圍及出動力量的控制能力,決定是否擴大應急。
擴大應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指揮級別,增加救援力量,擴大應急調用資源范圍。在部隊具體的作戰中,諸如大型油罐火災、重大險情的社會救援,涉及到的救援力量、物資及其它保障,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的協調。通過擴大應急,可以為救援創造更好的外部條件,充分發揮部隊的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