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開展
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優秀宣傳作品評選活動的通知
應指綜合〔2012〕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調動廣大新聞工作者和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及有關單位宣傳工作者宣傳報道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創作更多更好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作品,營造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加快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的良好氛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決定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優秀宣傳作品評選活動。本活動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承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范圍。參評作品應為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當地或全國有較大影響的報紙、雜志、內參、電視和網站等媒體上刊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方面的文字報道、圖片報道、視頻報道等。
(二)作品內容。參評作品要突出“加快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這一主題,圍繞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及事故救援方面的題材,反映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應急救援科學化水平、應急管理典型經驗、應急管理工作成效、科學調度指揮決策、科學有序有力有效救援、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和隊員的感人事跡、精神風貌等重點方面,倡導先進安全生產文化和應急管理文化,內容真實生動,體現時代特征和正確的輿論導向,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三)相關約定。參評作品應當是原創,且其作者及報送單位同意其作品在各類非盈利性活動中無償使用。
二、報送要求
(一)推薦作品數量。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和有關中央企業按照職責范圍分別負責本地區、本單位內的組織、評選和推薦工作,文字、圖片、視頻作品每類不超過5件。
(二)報送方式。
1.各推薦單位應填寫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優秀宣傳作品推薦目錄(附件1),同時填寫每一件作品的推薦表(附件2)。文字作品要附上作品文稿、所刊登的報刊原件或復印件(其中,網絡報道附打印的下載頁面);圖片作品要附上攝影原圖(分辨率須達到350dpi以上,JPG格式),并分別對應注明圖片內容的時間、地點、事件、主題等文字說明和攝影者姓名;視頻作品可為攝像實拍(DVD格式)、動漫(Flash)等形式制作,有解說的要附解說文字稿。
2. 各推薦單位將上述材料、作品(包括紙質、電子版)郵寄和電郵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開發部(標明“作品評選”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興化東里9號樓,郵編:100013;
電子郵箱:xjzx@chinasafety.gov.cn。
聯系人及電話:張志紅,010-64463481;
潘璐水,010-64464050。
(三)報送截止時間。
請各推薦單位于2013年1月20日(以郵戳為準)前報送推薦作品。參評作品原則上不退回推薦單位和本人。
三、作品評選和獎勵辦法
(一)評選辦法。成立由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域和新聞媒體、攝影界的專家組成的評選小組,具體負責評選工作。評選結果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審定。
(二)獎項設置。評選活動設集體獎項和個人獎項。對在此次評選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授予“優秀組織獎”,名額3個;獲獎作品設一等獎5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20名、優秀獎30名。
(三)獎勵辦法。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為獲獎單位和個人頒發獎金、獎牌(證書)。一等獎3000元,二等獎1000元,三等獎500元,優秀獎200元;優秀組織獎3000元。
同時,獲獎作品將在國家有關主流媒體上開辟專欄轉載展示,并匯編出版獲獎作品集,供各單位學習交流使用。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聘任獲獎作品作者為特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通訊員。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監機構、有關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結合實際情況開展本地區、本企業評選、獎勵工作,以此次活動帶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創新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優秀宣傳作品。
附件: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