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技術裝備
骨干隊伍除應配備滿足本企業救援需要的裝備外,還應配備滿足應對本地區重特大、復雜事故救援任務需要的救援車輛、搶險救援裝備、監測偵檢設備、通信指揮設備、個人防護裝備、新聞采編設備等裝備器材以及必要的藥劑。
骨干隊伍使用的裝備、器材、藥劑應具有先進性、實用性、成套性。骨干隊伍應做好救援裝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救援裝備處于良好狀態。
6.基礎設施
應急救援隊伍應建有值班調度室、會議室、車庫、裝備器材倉庫、電教室(可容納40人以上)、室內外訓練場館并配備相應設施及設備。還應建有訓練塔及模擬高溫訓練室。
7.通信信息系統
應急救援隊伍應建立功能全面的應急信息平臺,通過有線通信、無線通信、網絡通信等手段,與依托單位和上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機構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報送、指令接收、輔助決策、總結評估和資源共享。
應急救援隊伍應掌握依托企業、協議服務企業及周邊基本信息數據、依托企業和協議服務單位應急預案數據、骨干隊伍及協議服務單位、聯動救援單位應急資源數據,并上報本地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8.綜合管理
通過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運行機制。通過與醫療救護、工程施工等有關單位簽訂協議的方式,建立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隊伍要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值守、接警處置、預防性檢查、培訓考核、訓練演練、裝備管理、技術資料管理、財務后勤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各類工作記錄和檔案,包括值班、會議、訓練和演練、事故處理等記錄以及裝備管理、事故處理評估報告、隱患排查情況等檔案資料;積極參與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推廣,促進應急救援技術進步。
四、培訓與訓練
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培訓和演練工作,通過日常訓練、培訓、考試、技術競賽、交流、模擬實戰演習多種形式提高救援技能,提升實戰能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骨干隊伍應通過安全監管、消防等部門組織的業務考核。
1.法律法規培訓教育的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
(2)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3)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2.安全衛生知識教育
(1)火災、爆炸基本理論及其預防措施;
(2)重大化學危險源及其臨界量閾限值概念;
(3)常見化學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及其預防;
(4)化學毒物進入人體的途徑及控制其擴散方法;
(5)識別重大危險源及危害基本特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