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發達國家已建立了巨災應急演練制度。德國聯邦政府定期舉辦國家戰略演練,日本每年開展內閣府防災演練,美國定期舉辦所有聯邦政府部門參加的聯邦應急演練。這些國家通過建立巨災應急演練制度,明確了巨災應急演練領導和組織機構的職責,建立了巨災應急演練的工作規程或指南,形成了以巨災應急演練為載體的國家應急準備體系。
從這些國家開展巨災應急演練的實踐看,演練主題、內容和方式緊扣實戰,演練過程組織周密,并且重視在演練中“查漏補缺”和總結改進,有效提高了聯邦(或中央)政府部門、軍隊、公眾之間的溝通和協作能力,大幅提升國家應急管理水平。
比如,2003年以來日本中央政府每年在首相官邸舉行所有內閣大臣參加的巨災應急預案測試演練,假定的場景是其東海、東南海、南海三場地震同時發生,造成25000人死亡(其中海嘯死亡9100人),毀壞建筑55萬棟,從而為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的應對工作打下了基礎。
繼續提高救援的專業化和標準化水平
從國際上看,消防力量在綜合救援中發揮著中流砥柱的作用。
我國的消防力量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近幾年,公安消防主要工作正在由滅火向綜合救援方向轉變。地方政府正在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依托,建立或確定“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但我國的公安現役消防力量總數僅有17萬人,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每萬人配備消防力量的平均水平。8200萬人口的德國,職業消防力量達10.5萬人;1.27億人口的日本,職業消防力量達24萬人。
由于我國目前的現役體制,還面臨有豐富經驗的消防官兵退伍轉業、消防兵征召愈發困難等現實問題,而我國的應急救援工作對公安消防的職業化、專業化要求越來越高,現行體制已經越來越難以適應當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安全服務需要。
因此,建議今后逐步改革現行消防管理體制,切實增強常態化的應急救援力量,逐步推進包括公安消防等力量的職業化、專業化發展。同時,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制度,統一調度消防、公安、醫療、武警等各種力量;盡快出臺指導現場應急工作的相關指南和規范。
比如,要加快推進應急救援的標準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設,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制定指揮機構設置、物資調配、信息收集和研判、救援各部門的銜接配合、救援標識、警戒線劃設,對進入災區的志愿者組織和志愿者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相關標準或規范。
加強對民間救援組織的培訓和管理
經歷汶川地震、玉樹地震等突發災害,以應急救援為宗旨的志愿者和非政府組織,已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
蘆山地震中,志愿者也踴躍救援。但是,未經受專業培訓的志愿者和民間組織,其自發行為也容易造成災區救援秩序的混亂。
今后,我國可以加強基層社區自救互救組織的建設。加強針對民間救援隊伍的培訓和管理,在培訓制度、資格認證、裝備建設、資金支持、應急合作機制等方面逐步實現規范化管理,促進應急管理志愿者隊伍有序參與應急工作。
同時,加快制定針對非政府組織參與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比如,在巨災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設立民間組織和志愿者管理的部門或崗位。
還有,通過設立政府的專項資金、吸引企業捐助等形式,加大對社會組織、社區居民和志愿者隊伍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培訓的社會化參與水平,逐步構建應急管理全員培訓體系。
必須認識到,應急救援、預警信息發布等應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升,公眾的公共安全需求也會不斷變化和提高。面對社會轉型、老齡化社會臨近、氣候變化影響、應急管理體制變革等一系列重大挑戰,如何做好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特別是巨災的應急準備工作,是一項現實而緊迫的重大課題。(作者單位: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培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