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科學有效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進一步提升應急救援隊伍的處置水平和救援能力,重慶市按照“緊貼實際、立足實戰、務求實用”的原則,歷經大半年的反復論證,于2010年7月,確立了“8+12”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架構,正式組建了重慶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逐步形成了市、區縣、鎮(街)、村(社)四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體系,走出了一條切合重慶實際的“大綜合”之路。實踐證明,此舉有利于打破部門(行業)行政體制束縛,突破行政區域限制,匯集全社會的資源,實現從部門為主的單一管理向政府主導、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應急管理轉變。
一、重慶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建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祛》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整合資源,建立或者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了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對全面建設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指明了方向。
重慶市情特殊,一方面,二元結構突出,集大城市、大農村、大庫區、大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于一體,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復雜多樣,生態相對脆弱,自然災害種類多、分布廣,同時,重慶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階段,安全生產事故處于多發、頻發期;另一方而,重慶既是直轄市體制,又是省級架構,對38個區縣(自治縣)和兩個經濟開發區實行直接管理,迫切需要建立區縣(自治縣)、鄉鎮(街道)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統籌調動和利用轄區各種應急資源,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有力、有序、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此外,作為國家重要的戰略后方和傳統的重工業、裝備制造基地,重慶市軍地應急救援資源豐富,但由于整合不到位,應急救援隊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少”,現有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存在人員少,尤其是專職人員少的問題,單一力量難以承擔大規模救援任務;二是“散”,應急救援力量分布在各單位、各部門、各系統空間距離較遠,集中統一行動較難;三是“低”,技術含量低,大型實用裝備和高科技設備比較缺乏;四是“慢”,調度指揮無序,規范管理滯后,沒有形成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組織指揮體系。因此,整合優勢力量,構筑科學合理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體系,通過聯合建設、聯合訓練、聯合運用,實現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各負其責、協同應急,不斷提升應急處置的能力,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二、重慶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主要做法
2010年,重慶市政府將應急隊伍定位為政府應急管理核心能力,圍繞提升應急救援隊伍實戰水平和搶險能力,深入研究、積極探索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的新機制、新模式,相繼出臺《關于加強全市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重慶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實施方案》、《重慶市綜臺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科學謀劃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建模式,嚴格規范隊伍管理制度,不斷豐富訓練演練科目,著力強化“高精尖”裝備配置。
(一)打破現有建制,確保組建模式滿足搶險救援需要。
在全面調查掌握由市、區縣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為責任主體組建、管理的全市各級專業救援、技術服務、應急管理專家、應急志愿者等專兼職應急隊伍資源的基礎上,解放思想,打破建制,選擇優勢應急隊伍(即專職人數相對較多、人員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的各領域應急隊伍)與公安消防部隊、駐渝部隊、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等主體力量進行整合,分級組建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區縣綜合應急救援支隊、鄉鎮(街道)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村(社區)綜合應急救援中隊,充分發揮“一專多能、一隊多用”的作用。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掛牌在市公安消防總隊,由市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和政委分別擔任總隊長、政委,市政府應急辦主任擔任常務副總隊長,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重慶警備區司令部、武警重慶總隊分管負責人任副總隊長。
根據重慶易發、多發災害(事故)類型及救援資源等實際情況,重慶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設地震、抗洪搶險、森林滅火、道路交通事故、地質災害、水上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礦山搶險8支市應急救援隊伍和醫療、通信、電力、燃氣、物資、氣象、環境、市政、治安交通、道路運輸、地理信息、戰勤等12支市級應急救援保障隊伍,承擔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的搶險救援及其跨區域增援任務。納入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的市屬專業隊伍除承擔本行業(單位)救援任務外,同時承擔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以市地震應急救援隊為例。該救援隊伍由市地震局牽頭,市公安消防總隊等單位配合組建,掛牌在市公安消防總隊特勤支隊,承擔地震、建筑物坍塌等災害事故淺層地表埋壓人員救援任務。該隊以市公安消防總隊特勤支隊1到4中隊、搜救犬分隊、武警重慶總隊第七支隊、駐軍某部為主體,同時整合了市地震局技術服務隊、建筑結構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市建工集團、市市政工程公司、市市政交通公司所屬應急救援隊伍。之所以按這種模式組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主要目的在于從實戰需要出發,有利于地震災害發生后的現場綜合處置。平時按地震發生之后搶險救援的要求把各方面力量綜合配備,實行統一訓練演練。一旦發生地震,能夠迅速集結隊伍,隊伍到現場后也能按平時訓練演練,緊密配合,形成搶險救援有機整體,大大提高救援的效率。
各區縣政府根據本地區相關行業情況、易發多發災害事故類型及救援資源等實際情況,參照市綜合應急救援總隊的組建模式和管理體制,組建區縣綜合應急救援支隊。鄉鎮(街道)、村(社)以行政區域內民兵為主體組建綜合應急救援大隊、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