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應急救援響應
2.1 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
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化學品名稱和泄漏量,事故性質(外溢、爆炸、火災)、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疇、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有無人員傷亡及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
2.2 應急響應
根據事故預警級別,事故級別在Ⅲ級以上,蘇州市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市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事故級別在Ⅳ級以上,所在市(區)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所在市(區)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2.3 現場警戒區的確定和人員疏散
現場警戒區的確定可根據偵檢結果及時進行調整,如無相應的偵檢儀器,可采用經驗數據進行現場警戒和疏散。環氧乙烷泄漏的現場警戒和疏散可參照下表。
表6 首次隔離與防護距離
1)事故現場人員及周邊群眾撤離前或在撤離過程中的要求及疏散距離。
2)危重傷員和老、弱、幼、婦群眾實施搶救式撤離的要求
2.4 現場處置
在生產、使用企業內發生環氧乙烷泄漏事故由本企業處置,當需要社會救援,由所在市(區)安監局負責調度,環氧乙烷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事故,由所在市(區)安監局就近進行調度,如所在市(區)無應急救援小分隊,與蘇州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聯系,請求幫助。
企業應急救援小分隊可以24小時調度。應急救援小分隊在進行處置時,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滅火及事故處置場所的掩護。
現場處置方案參考1.3事故處置方案。
2.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當地安監部門負責。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