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部隊在四川汶川5.12和青海玉樹4.14地震救援行動中的作用體現
四川汶川5.12和青海玉樹4.14地震發生后,公安消防部隊憑借其在搶險救援中所具備的快速反應、先進救援設備、科學的救援技術的突出優勢,第一時間就投入了搶救生命財產的戰斗。汶川大地震的搶險救援中,參戰的消防部隊從坍塌建筑廢墟中搜救出8100人,其中生還1701人,轉移解救被困群眾51730人,醫療救助13109人。消防部隊參戰人數不到軍警投入救援力量總數的10%,但搜救出26%的生還者。青海玉樹大地震中公安部調集了青海、寧夏、甘肅、西藏、四川、廣東、重慶、河南、陜西、山東10個公安消防總隊特勤官兵1775人和48條搜救犬奔赴青海玉樹地震現場,消防官兵共搶救群眾569人,其中在廢墟中救出被埋壓群眾417人(生還49人、遇難368人),解救被困群眾153人;疏散受災群眾4100余人;撲救火災41起。
在兩次抗震救災的斗爭中充分說明:公安消防部隊成為救援生還率最高的專業隊伍,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評價,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為此,加強消防力量的呼聲日益強烈,特別是在汶川和玉樹地震救災中發揮的突出作用,我們可以預見,一個嶄新的消防時代已經來臨。
二、公安消防部隊具備參加抗震救災的優勢
中國是世界上災害事故種類最多、發生頻率最高、遭受破壞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此,我國迫切需要加快搶險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步伐。在震驚世界的汶川和玉樹地震救援中,消防部隊作為眾多救援力量中的一部分,所發揮的主力軍作用充分顯現出來:
2.1 消防部隊抗震救災應急機制逐步完善
消防部隊具有武警和公安的雙重身份,日常管理嚴格,訓練有素,24小時執勤,快速出警,能夠有效處置各種災害事故。《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明確的消防部隊應急救援任務范圍,公安部消防局先后制定實施了《搶險救援勤務規程》、《作戰訓練安全要則》等執勤訓練規章制度,規范了7大類、40種常見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嚴格了戰斗行動和業務訓練的安全要求;開展了“打造消防鐵軍”的大練兵熱潮;建立了指揮統一、平戰結合、聯勤保障、反應快速、協調有序的戰勤保障體系,公安部消防局在31個重點城市組建戰勤保障大隊,合理配置人力、物資和裝備,制定戰勤保障預案;強化官兵業務理論、體能和轄區情況“六熟悉”、車輛操作應用等基本功訓練,強化偵檢、防護、內攻、救人、破拆、排煙、堵漏、洗消、現場急救等技術、戰術訓練,建立了政府領導下的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干,天津、河北、山西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部門依托公安消防部門組建了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承擔了本地區的地震災害緊急救援任務。
2.2 消防部隊是抗震救災的一支特種部隊,具有先進的救援專業裝備與技術
消防部隊除配備滅火車輛裝備外,還配備化學救援、化學洗消、搶險救援、多功能偵檢、通信指揮等特種車輛和偵檢、救生、破拆、堵漏、洗消、起重等搶險救援器材,特別是先后實施了三期消防特勤隊伍建設,有效推進了裝備建設的跨越式發展。
在地震救援過程中,消防救援人員采用液壓頂桿、抬升器、高壓起重氣墊進行頂撐、抬升,采用鋼筋切斷器、水泥切割機、無齒鋸、雙輪異向鋸破拆各種障礙物,采用擴張鉗、開縫器、鑿巖機、鉆孔機打通生命救援通道。針對被困在斷橋、建(構)筑物頂部、深井坑道人員,消防救援人員合理利用救生拋投器、救生繩索、救生軟梯、救援三角架、救生照明線,安全有效地引導、解救被困人員。消防部隊配備的特種裝備器材是奪取地震救援戰斗勝利的重要保障。
在這兩次地震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隊因地制宜,因情施救,創造性地運用了許多先進有效的技術、戰法。針對被困于倒塌建筑物廢墟或地下建筑中的遇險人員,重點是確定并建立施救通道,必要時開鑿縱向、橫向兩個通道,縱向供氧送水,橫向實施救人;針對被困在較高建筑物中的遇險人員,重點是利用消防拉梯、舉高消防車等裝備,建立遇險人員與地面的輸送通道;針對被建筑構件、滾石砸壓的車輛,重點在排除車輛油料、電路等安全隱患后,對車體采用擴張、剪切等方法破拆,救出被困人員,科學的救援技術,提高了被救人員的生還率
2.3 消防部隊人員分散,在地震災害救援體現出較佳的布局優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建有總隊,各市、地、州、盟都建有支隊,各縣、市、區、旗基本都建有大隊、中隊,形成了覆蓋全國的消防應急救援力量網絡。正是這種點多、面廣的布局,保證了災區消防部隊在震后不到5分鐘就能投入戰斗,并成功救出遇險群眾,為最大限度地搶救生命贏得極其寶貴的時間。
2.4 消防部隊具有豐富的抗震救援實戰經驗
消防部隊每年參加數十萬起危險化學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災害、群眾遇險緊急求助等搶險救援戰斗,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具有較強的實戰能力。在日常的訓練中,將“練為戰”的指導思想同消防裝備充分結合,從提高官兵練兵思想意識入手,從實戰需要出發,深入扎實開展練兵活動,不斷提高部隊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