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安〔2012〕388號
安全產業是為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動提供專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產業。《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首次提出培育安全產業的要求,《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再次提出把安全產業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產業,《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1〕47號)進一步明確了培育發展安全產業的扶持政策。為促進我國安全產業發展,增強安全保障能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安全產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發展安全產業是促進安全發展的重要支撐
現階段,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正處于生產安全事故、職業病等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迫切需要安全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盡快形成完善的產業體系,提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保障能力,滿足全社會對安全健康與穩定的新需要,使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職業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礎上。加快發展安全產業,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是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要支撐,是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二)安全產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產業
安全產業是以滿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安全發展重大需求為基礎的產業,關系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大局,對于保障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隨著安全發展理念逐漸深入人心,為了更好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減輕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的危害,政府和企業的安全投入都將逐步增大,安全產業專用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安全產業市場空間廣闊,成長潛力巨大,將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增強培育發展安全產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十一五”期間,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安全發展,安全技術應用水平快速提升,安全產業的市場規模逐步擴大,有力地促進了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和防災減災、應急救援能力的提升。但是應當清醒地認識到,由于缺乏系統的規劃和引導,法規標準體系不健全,市場發育不完善,我國安全產業發展相對緩慢,市場總體規模不大;與發達國家相比,從事安全產業的企業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低,安全技術、裝備和服務水平比較落后,尚不能滿足安全保障活動的需要,不適應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新要求,制約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充分認識加快培育和發展安全產業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把安全產業作為戰略產業加快培育和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四)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緊密結合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培育壯大安全產業,滿足我國經濟和社會安全發展需要,為建設安全保障型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五)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嚴格市場準入。實行嚴格的產業準入制度和市場監管,保證產業高起點高水平發展;制定嚴格的安全技術標準,保障安全技術產品服務質量和可靠性、先進性、適用性。
堅持科技引領,鼓勵創新發展。強化科技對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支持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與國際合作;加快基礎研究、前沿和關鍵技術研究,促進研究成果的多元轉化;鼓勵企業創新發展模式,培育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核心競爭能力。
堅持規范引導,推動有序發展。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的產業發展原則,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注重發揮政策法規標準的引導作用和行政手段的促進作用,激發安全需求,擴大市場規模;完善市場機制,規范市場秩序,著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有序競爭。
突出發展重點,堅持集聚發展。集中優勢資源和力量,優先發展具有基礎性、緊迫性和重大推廣應用價值的專用技術與產品;提升產業集中度,完善產業鏈條,促進產業規模化、專業化、集聚集約發展。
(六)發展目標
到2015年,初步形成門類比較齊全的安全產業體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產業法規標準體系,安全產業市場規范有序、良性發展;研發并推廣應用一批具有基礎性、緊迫性的重大技術裝備、科技成果,建立一批產業技術成果孵化中心、產業創新發展平臺和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安全產品研發、制造和服務企業,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品牌;全社會安全保障能力顯著提升。
三、主要發展方向
以發展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防護、災害防控及應急救援等技術和產品為主要方向,大力開發推廣先進、高效、可靠、實用的專用技術和產品,推進同類產品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推動服務模式創新。
(七)安全技術與產品
1.先進安全材料。重點開發先進防火阻燃材料,耐高(低)溫、耐壓、耐腐蝕材料,防靜電、抗輻射材料,可有效降低職業健康危害的專用材料等。
2.個體防護產品。重點開發先進、安全、實用、可靠、人性化設計的具有耐高(低)溫、耐腐蝕、防毒、防塵、防火、防輻射等功能的個體防護產品。
3.監管監察執法設備。圍繞提升監管監察依法行政效率,增強執法人員對事故災難和職業危害掌控能力,重點開發監督檢測、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分析等高效、科學、便攜、直讀式設備。
4.安全傳感產品。針對核放射性物質、危險化學品、生化危險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及超溫超壓超速等各類危險有害因素,重點開發監測、檢測、探測、檢驗、報警裝置和儀器,以及針對火災、地震地質災害、傳染中毒等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測探測報警儀器。
5.專用安全產品或部件。重點開發先進的交通運輸裝備防撞系統、限速裝置、安全氣囊等安全功能部件;各類機床設備中使操作人員與危險部件實現人機隔離的安全部件及安全聯鎖裝置;高危場所防爆電器、高壓容器泄壓閥等專用安全產品或部件。
6.本質安全工藝技術及裝備。重點開發自動化、信息化水平高,可減少現場作業人員、降低危險品在線存量,減少危險因素,實現高危場所遠程控制操作的本質安全工藝技術和裝備(產品)。
7.安全監控管理信息系統。推進信息化建設,圍繞物聯網等技術應用,重點開發礦山、油氣田、尾礦庫、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消防、交通運輸、特種設備設施、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安全監測監控管理系統。
8.應急救援裝備。重點開發各類場所安全逃生、避險系統,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供電等設備和移動平臺;高層與大體量地下建筑、交通樞紐、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等滅火救援裝備;空中、水上、陸上、地下機動應急救援裝備、機動應急醫學救援平臺;危險品泄漏、放射性污染、中毒傳染應急處置設備;安全、便捷的醫學救援、應急凈水等儀器設備;遇險人員生命探測與搜索定位、災害現場大型破拆、救援人員特種防護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裝備。
(八)安全服務
圍繞市場需求,推動安全服務機構規范發展,提高安全支撐能力。重點開展安全技術咨詢、推廣、展覽展示,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演示,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事故技術分析鑒定以及針對安全的工程設計和監理,保險,設備租賃,融資擔保等服務。
四、重點任務
(九)培育安全產業市場
引導和促使企業及各級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在提升企業和社會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時,擴大安全產業市場需求。提高安全生產技術和產品標準,修訂完善《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強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技術和裝備;進一步提升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加大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管力度,確保安全生產投入;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支持采用建設移交(BT)、建設運營移交(BOT)、融資租賃等方式,鼓勵加大投入、加快裝備升級換代;建立健全高危行業、重點領域的應急救援、防災減災裝備與器材配備標準,促進安全產業市場的發展。
(十)規范安全產業市場秩序
圍繞安全發展大局,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的安全產業市場指導與監管體制,加大對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強化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健全安全產業準入制度體系,依法確定嚴格規范的安全產品市場準入條件,嚴把行業準入門檻;建立適應我國安全生產和市場規律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安全產業標準,制定安全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和鼓勵政策,制定并完善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安全技術、產品及服務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安全科技成果,及時推動形成技術及產品標準、檢測標準等,通過提升標準帶動和推進安全產品開發、技術進步、推廣應用;支持建設安全產品交易市場、發展完善安全認證機構和檢測檢驗中心體系,保證安全產品符合相關標準,切實提高產品質量。
(十一)大力推進“科技興安”戰略
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科技創新體系,著力解決制約我國安全裝備發展的共性、關鍵技術難題,提升我國安全技術和裝備的整體水平。加快安全類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安全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建立各類安全產業聯盟、技術聯盟、產業鏈聯盟,形成多方參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鼓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的核心技術和產品,加強推廣應用;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
(十二)鼓勵集團化和專業化發展
鼓勵大型企業實施研發制造服務一體化發展戰略,發展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優勢企業強強聯合、跨地區兼并重組、境外并購和投資合作,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提高協作配套服務水平;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做精做優,發展專業化技術、產品和服務;支持安全產業發展的新模式、新業態。
(十三)加速構建安全服務體系
培育安全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技術支撐服務,為企業提供咨詢和診斷服務,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擴大國際交流與合作。健全和完善安全評價、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檢驗檢測、審定、安全評價、分析、維護等技術支持服務;規范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機構,提供宣傳教育、展覽展示、知識更新、人才培養、應急演練演示和體驗等服務;構建信息化服務體系,形成若干專業化的安全資源信息化服務平臺,為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提供信息化管理支撐服務;針對工程建設,開展安全勘察、設計、運營、監理等工程咨詢服務;鼓勵保險、設備租賃、融資擔保等服務機構向安全產業領域拓展。
(十四)積極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選擇安全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積極培育建立一批安全產業特色園區、集群,鼓勵企業集聚、集約、關聯、成鏈、合作發展。鼓勵引導科研機構以及質檢、咨詢、設計、教育培訓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進駐特色產業園區,搭建公共技術服務、信息、物流、融資租賃、市場等平臺,建立安全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平臺,加速科技交流、要素集聚、市場融通,激發產業活力,增強區域產業整體競爭力。
(十五)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建立健全適應安全產業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創造有利于人才成長和創新的發展環境,培養高水平的研發、技術和管理人才,形成一批優秀創新人才群體和科研團隊;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資源,保障安全產業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建立開放的人才流動機制,落實人才引進政策,建立人才激勵機制,鼓勵專利、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投資和利益分配,吸引高素質人才進入安全產業。
五、保障措施
(十六)充分發揮政策扶持作用
把安全產業作為國家戰略產業予以重點支持。將安全產業納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工業轉型升級、振興裝備制造業等相關優惠政策支持范圍;制定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加快先進、高效、可靠、實用的專用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適時修訂《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擴大享受新技術、新產品稅收政策優惠范圍;針對安全產業,落實科技發展投入、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促進技術進步稅收激勵政策、知識產權質押等鼓勵創新金融政策、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資金使用政策、產業發展的土地優惠扶持政策、政府采購政策等。對國家支持發展的安全生產重大技術裝備,納入國家振興裝備制造業進口稅收政策的支持范圍;鼓勵各地結合本地的比較優勢和特色重點,制定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支持引導政策,在土地、資金等要素資源配置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十七)鼓勵多渠道加大產業投入力度
利用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增加中央財政投入,著力支持重大關鍵技術研發、重大產業創新發展、重大成果產業化、重大應用示范、創新能力建設等。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強化對安全產業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建立以政府扶持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多元社會資金參與的投入機制。創新運作模式,支持骨干企業通過引進戰略投資和風險投資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拓寬安全產業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和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通過相關科技計劃(專項、基金)和配套政策,加大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研發與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鼓勵吸引外資進入國內安全產業。
(十八)加強組織協調
建立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參與的安全產業發展協調推進機制。圍繞安全產業發展需要,充分發揮政府推動和市場調節作用,進一步加強各有關部門的組織協調,研究解決安全產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聯動機制,督促企業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裝備(產品),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報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