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星期六。對大多數忙碌了一周的人而言,這應該是一個平靜而愜意的周末。但是,一場突如其來的大地震,打破了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的寧靜。
小城之外,不停歇的電話鈴聲、汽車發動的轟鳴、救援隊伍急促而有力的步伐……整個中國行動起來,救援力量及時進入災區,救援行動有序展開。
救援第一時間出發
據報道,蘆山地震發生后10分鐘,武警四川總隊在雅安的100人和在魯山縣周邊一支隊200人,第一時間出發,趕往現場。20分鐘以后,又有700人奔赴現場。
四川省衛生廳緊急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截至20日上午9時,已派出中央在川及省內醫療隊15支共計200余人趕往災區。
據成都軍區副參謀長介紹,已經出動直升機趕往災區,先頭部隊已經抵達災區。
20日10時,成都特警已行進在奔赴災區的途中。截至20日11時30分,四川省各級公安機關已調集交警700人,特巡警1000人,消防力量1400余人投入救災。
在蘆山地震發生后的10分鐘、一兩個小時內,四川當地的救援、醫療力量不僅集結完畢,且在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展開救援。
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中心主任唐鈞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按照應急管理工作“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災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后,鄉級、縣級、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院研究員莫紀宏認為,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由解放軍、武警官兵第一時間開赴現場救援,事發當地政府第一時間組織醫療救援力量等應急措施,已經成為我國應急救援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使得應急救援能夠迅速有序進行。
國家三級應急響應啟動
4月20日9時,蘆山地震發生后一個小時,國家減災委、民政部針對四川蘆山7.0級地震災害緊急啟動國家三級救災應急響應。
“國家三級救災應急響應的啟動,是我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應急管理體制的體現。”唐鈞說。
據介紹,我國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決定。此次啟動的三級救災應急響應程序為: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提出啟動三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進入三級響應。
三級響應的措施,由減災委員會秘書長組織協調開展。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應派出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災害損失較大時,災情發生后48小時內,協調有關部門組成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組赴災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同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并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據報道,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啟動國家三級救災應急響應后,國家減災委專家委在4月20日即組織部分專家召開四川蘆山地震會商會,在初步研判的基礎上對救災工作提出建議。
中央部委進入應急狀態
在四川當地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國家減災委啟動三級救災應急響應的同時,中央各部委也迅速進入應急狀態,調配各種資源展開地震救援。中央各部委相繼啟動的應急預案,應急范圍基本覆蓋了災區民眾的衣食住行。
對此,唐鈞認為,中央各部委在地震發生后緊急啟動應急預案,是我國應急管理工作中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
“分類管理是指按突發事件的類型確立不同的主管部門負責應對和處置工作。”唐鈞說。
唐鈞認為,此次中央各部委迅速啟動應急機制,也體現了我國應急管理機制在不斷優化,做到了運轉高效、配合協調。“運轉高效、配合協調”,一方面要求單個部門的突發事件應對快速、全面、準確地掌握信息,快速響應,科學決策;另一方面要求跨部門的突發事件應對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強化信息、資源的整合,加強部門聯動配合,實現應急行動的協調一致。
“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機制就是一種有序救援的體現。”莫紀宏說,這也說明,相關部委在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制下,依法、有序履行自己的職責。
莫紀宏認為,在經歷汶川大地震、玉樹地震后,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應急救援機制,各項救援工作成為一種常態的慣例。在大災發生后,各方可以及時、有序地進入自己的角色,實施救援。
在唐鈞看來,我國應急體系的日趨完善,也得益于應急管理的法制建設。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的制訂,一方面規范了突發事件應對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了法律責任;另一方面指導了突發事件應對部門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活動。我國目前已經制定涉及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35件、行政法規37件、部門規章55件,有關文件111件,突發事件應對法律體系基本形成。
“在完善應急管理法律體系的基礎上,應急管理法制工作強調法律的嚴格執行和落實。法律的規定是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硬性約束,對于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實行行政問責制。”唐鈞說,應急管理的法制工作逐步強化,步入法制軌道,使得突發事件的應對走向了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