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立社區公共場所緊急救援管理的主要內容、制度建設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社區公共場所緊急救援管理。
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住宅。
注:公共場所主要包括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餐飲娛樂場所、學校、醫院、活動場館、商(市)場、車站、機場、碼頭等。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000—2000 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適用于本標準。
3.1 社區 community
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3.2 組織 organization
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得到安排的一組人員及設施。
示例:公司、集團、商行、企事業單位、研究機構、慈善機構、代理商、社團或上述組織的部分或者組合。
注1:安排通常是有序的。
注2:組織可以是公有或私有的。
[GB/T 19000-2000中3.3.1]
3.3 危險源 hazard
可能造成人員死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
3.4 風險 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結合。
3.5 風險評價 risk assessment
評價風險程度并確定其是否在可接受范圍的全過程。
3.6 突發事件 emergency
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3.7 緊急救援 emergency assistance
在緊急狀態下應對突發事件(3.6)所采取的有效控制。
3.8 緊急救助員 emergency assistant
當發生危害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時,承擔先期處置、組織和幫助遇險或受災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活動的人員。
3.9 緊急救援管理方針 emergency assistance management policy
由組織的最高管理者就組織(3.2)的緊急救援管理正式表達的總體意圖和方向。
3.10 緊急救援管理體系 emergency rescue management system
組織(3.2)管理體系的一部分,用來制定和實施其緊急救援管理方針(3.9),并針對危險源(3.3)實施有效控制。
注1:管理體系是用來建立方針和目標,并進而實現這些目標的一系列相互關聯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體系包括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