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5 主動性檢查
組織制定的緊急救援管理文件中,應規定對安全狀況和自救能力實施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a) 安全管理人員與緊急救助員的職責和行為;
b) 安全管理人員與緊急救助員所具備的能力。
c) 設備、設施、器材;
d) 通風換氣、采光照明等環境條件;
e) 緊急救援方案的實施情況等。
6.4.6 被動性檢查
組織應在文件中規定,當事故處理后,如何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改進和完善緊急救援管理體系。
6.4.7 記錄控制
組織應將緊急救援管理工作文件進行歸檔管理,并有專人負責。
工作文件中應包括存放、保管、檢索和處置的要求。
工作文件應具有可追溯性。
6.5 管理評審
6.5.1 內部審核
組織應將緊急救援工作文件按規定時間進行內部審核,以確保緊急救援管理體系:
a) 滿足組織所確定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實施。
社區公共場所緊急救援工作文件中應對審核方案進行審查,規定審核的基本原則、范圍、頻次和方法。
審核員的選擇和審核的要求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審核要求以及結果報告應在文件中作出規定。
6.5.2 評價
組織應定期評審對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并保存對評審結果的記錄。
組織應評審對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6.5.3 糾正和預防措施
組織在建立緊急救援管理工作文件中應規定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預防措施應注重:
a) 識別和糾正不符合緊急救援管理的方法,并采取措施減少其危害;
b) 對不規范的緊急救援管理方法進行調查,并采取措施改進;
c) 評價預防措施的必要性,以避免不符合緊急救援管理要求的方法發生;
d) 記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結果;
e) 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組織應確保對緊急救援管理體系文件進行必要的修訂。
6.5.4 評審記錄
組織中的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要求,對組織的緊急救援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適用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改進措施,并應保存管理評審記錄。
管理評審的記錄包括:
a) 內部審核和評價的結果;
b) 來自外部相關方的信息,包括抱怨;
c) 緊急救援管理的效果;
d) 緊急救援管理目標和指標的實現程度;
e) 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情況;
f) 管理評審的后續措施;
h) 改進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