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加強城鄉社區綜合防災減災工作,是針對近年國際、國內地質和氣象等大災、巨災事件頻發,適應全球氣候變化、減少災害風險、減輕災害損失的迫切需要;是積極應對北京位于地震帶及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災害發生系數增加等實際問題的必要措施;是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建設安全和諧社區,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各部門及相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切實解決社區綜合防災減災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不斷增強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能力。
本市城鄉社區綜合防災減災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從本市實際情況出發,立足當前,著眼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構建處置有力、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綜合防災減災工作體系,創建與首都國際化大都市相適應的、高標準的綜合防災減災社區,以滿足本市及時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促進應急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與發展。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最大程度減少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本市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災減災的整體水平,促進城市有序運行和首都安全穩定。
(一)堅持政府領導、部門指導,充分調動和發揮社區居民、企事業單位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積極性,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二)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全面推進社區綜合防災減災組織體系、工作機制、隊伍建設、預案制度、物質裝備、宣傳教育等各項能力建設,推進城鄉社區綜合防災減災工作的不斷發展;
(三)堅持因地制宜、政策引導、分類管理,重點加大對經濟欠發達、災害易發及多發地區社區綜合防災減災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主要目標
經過努力,確保“十二五”及其后一段時期內本市城鄉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全市各社區綜合防災減災預案編制率達到100%。
(二)統籌現有信息資源,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防空警報、手機短信等信息平臺,實現社區預警信息系統與本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有效對接。在各區縣試點安裝社區綜合防災減災預警及通訊傳播系統,并逐步推廣應用;50%以上的社區達到氣象災害防御應急準備認證標準,社區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時預警預報及時。
(三)每個社區配備1名以上從事防災減災及救災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明確其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信息報告任務,同時鼓勵群眾及時報告信息,使災害及突發事件的信息上報能力大幅度提高。
(四)每個社區每年至少開展4次以上的社區居民綜合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培訓,社區居民防災避災、自救互救知識普及率達80%以上;轄區內學校定期開展相關工作。
(五)每個社區每年要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使轄區居民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應對自如;轄區內學校每年要組織開展2次以上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六)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設施、裝備基本具備,每個社區設置2至3處防災減災電子地圖公示欄,因地制宜,合理設置、布局應急避難場所,基本滿足應急避險需要。
(七)社區自治組織、志愿者隊伍和其他社區組織共同參與綜合防災減災工作的制度和機制完善,保證在第一時間組織應急避險救援、臨時安置等行動。
(八)結合“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平安社區”、“安全社區”、“城市氣象安全社區”、“地震安全示范社區”等社區建設工作,在全市建成1000個以上的“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北京市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其中農村社區不少于300個;在此基礎上,實現50個以上的街道(鄉鎮)創建“北京市綜合減災示范街鄉”、2至3個以上區縣創建“北京市綜合減災示范區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