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充分認識做好我國社會緊急救援工作的重大意義
(一)做好社會緊急救援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從2011年的數據來看,全國的自然災害造成4.3億人受災,1126人死亡,939.4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直接經濟損失3096.4億元。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推進,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安全生產事故呈多發態勢,所造成的損失和危害進一步上升,各種災害和事故的人員死亡率居高不下。據有關學者統計,全國平均每個月要發生一起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每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大體有100萬起,造成13萬人左右的死亡,70多萬人的傷殘,經濟損失每年平均2500億。造成這么多人員傷亡有多種因素,全社會緊急救援體系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特別是緊急救援的國民教育體系缺失,民眾的安全意識比較淡漠,緊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現代化滯后,專業化救援人才配置短缺。因此,我們在強調經濟發展的同時,必須加大對安全、應急、救援、預防的投入,在加強國家緊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同時,大力發展社會緊急救援建設。
(二)做好社會緊急救援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1.27%,城鎮化率超越“50%”這一轉折點。這是黨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以來,我國社會管理轉型的階段性標志。我國城市建設的步伐不斷加快,但由此帶來的各種災難和各類負面效應也在同比增長,其中交通、安全、住房、環境等問題突出。在人們脫離貧困走向共同富裕的大形勢下,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和諧社會,提高生活水準、生活幸福感、生活安全水平的要求不斷增加。在加強城市規劃、城市管理的同時,加強社會緊急救援已經成為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
(三)做好社會緊急救援工作是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的需要
《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堅持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統籌兼顧、動態協調的原則,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合力。”2012年的“兩會”提案,社會管理類提案是總提案的前三。從近幾年的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件看,都具有很強的跨地域、跨領域、跨行業的特征,承擔救援的責任主體、主管部門并不清晰,對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2012年春節期間(1月22日至28日),全國共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795起,造成547人死亡、2080人受傷。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6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據專家統計,我國的萬輛機動車死亡率是美、德、日等發達國家的5至12倍。這是我國向汽車社會發展,而社會緊急救援能力嚴重不足的必然后果。在政府救助機構、專業救援隊伍不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通過社會緊急救援開展積極有效的人道救助意義重大,是政府主體救援體制的有益和必要的補充與完善。
(四)做好社會緊急救援工作是防災減災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需要
加強社會緊急救援建設,是全社會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重要一環。健全的社會緊急救援體系,可以使緊急救援志愿者在緊急情況下能集中起來,做到“召之能來,來之能戰”,作為防范、抵御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常備軍;平時藏之于民,又能帶動一批群眾,保護一片社區,成為減小各種小災害、次生危害的生力軍。所以,做好社會緊急救援能力建設,是健全防災減災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的必然選擇。
(五)做好社會緊急救援工作是開展國際合作、國際救援工作的需要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際合作、人員流動不斷加大,社會緊急救援的國際性日益凸現,開展國際緊急救援是睦鄰友好、國際責任的積極體現。與此同時,開展國際救援活動,保護出國人員和廣大僑民的生命安全,也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2011年,我國先后從埃及、得比亞、日本等國撤離5萬多同胞,并積極開展日本震后救援工作,得到了國內外媒體的一致好評。
二、我國社會緊急救援的發展方向
(一)需求的多元化、層次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大家對人的生命價值的認識得到很大提升,救援意識和救援主動性不斷增強,對社會緊急救援的需求呈現出多元化和層次化的發展趨勢。從救援方式看,就從早期普通的醫療救援、火災救援、地震救援,逐漸發展和擴大到道路救援、海上救援、航空救援、高山救援、保險救援、旅游救援等。近幾年,公司和個人租用飛機進行救援已經不是個案,各種高度發達的裝備和設施為大家的救援需要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二)組織的網絡化和運行的科學化
救援需求的發展,對救援效率和救援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救援的時間、地點、環境等方面的不確定性,要求形成一個跨地域、跨流域、跨行業的全國性的救援網絡,甚至是跨國際、跨洲際的全球救援網絡。同時,還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相互之間形成一個科學高效的運行機制,形成上下配合、內外聯動、反應快捷、救助高效、服務社會的救援網絡,實現社會緊急救援的全范圍、全覆蓋。
(三)機構隊伍的專業化和裝備技術的科技化
隨著大家對救援層次的提高,以及一些特殊、非傳統性的災害、事故的不斷發生,對救援機構和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救援裝備技術的科技化要求越來越高。如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中,大型直升機、各類工程機械的運用,偵察衛星、衛星電話等先進裝備的使用,有效地加快了救援進度,進而挽救了更多的生命。從近年來的救援實踐看,如果沒有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救援技術作為支撐,礦山、水下和高速鐵路等特殊事故的救援就根本無法開展。
(四)產業的市場化、商業化
隨著社會緊急救援網絡化的發展,由政府部門提供的基本救援已經不能,也無法完全滿足大家的救援需要。根據保險業發展和一些特殊人群、特殊行業的救援需求,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市場化、商業化的救援機構提供相應的緊急救援產品。特別是災害預防、救援教育、救援培訓的不斷深入,救援產業的市場化、商業化就成為必不可少的發展方向了。
三、當前我國開展社會緊急救援工作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
(一)準確定位,明確職責任務
社會緊急救援是國家緊急救援體系有益的不可缺少的補充,因此社會緊急救援首先必須把握政府職能補充、民間救援、社會公益的工作性質,把握事業為主導、產業為基礎的基本思路,以服務大眾、服務社會為宗旨,通過加強社會緊急救援網絡建設,吸引公眾的參與,充分發揮社會緊急救援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為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救援需求提供有效的服務。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的任務是:讓全社會關注緊急救援、支持緊急救援、參與緊急救援,最終發展社會緊急救援事業,為社會造福,為人類造福。
(二)建立健全社會緊急救援法律、法規
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了多部緊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消防法》等,對加強應急救援管理、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認識的不足和體制的障礙等各種原因,我國的社會緊急救援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社會緊急救援法》,以致出現了社會緊急救援工作不敢做、不愿做的現象。特別是很多法律法規對社會緊急救援還停留在提倡、鼓勵的層面上,對相關的權利、義務,對社會緊急救援的保障、獎勵政策都還不夠明確。如,社會緊急救援的教育、培訓,沒有強制性的明確要求,所以平時準備不足,一旦災害來臨就難以有效應對。
(三)社會緊急救援組織網絡建設
近幾年來,不論是2008年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還是在一些旅游和戶外等小型搜索行動中,山岳救援隊等一些民間救援隊的身影不斷出現在大家的視線中,他們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能和豐富的救援經驗,創造了很多成功的救援紀錄。我們應當看到,隨著近年來大家對緊急救援的認知和重視程序越來越高,民間救援組織、救援志愿者在不斷地增多,但是還缺少一個完善的社會緊急救援組織網絡來培訓和組織他們,將單個和小單元的救援資源整合起來,發揮更大的社會效應。目前,我國急需通過建立“省級社會救援促進中心-各級緊急救援培訓基地-民間緊急救援團體-緊急救援志愿者注冊登記”的全國社會緊急救援組織網絡體系,促進社會緊急救援能力的不斷提高和覆蓋范圍的不斷增加。
(四)基層社區緊急救援能力建設
社區概念是我國近年來城鎮化建設的產物。社區既是最小的社會組織,又是緊急救援最直接最便利的重要組織部分。通過“社區中的安全事故統計與分析”專題研究發現,社區安全事故在社會同類事故中的比例分別為:占治安事件的26%,占交通事故的25%,占火災事故的13%,占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10%,自殺等其他惡性事件的6-9%。因此,建立適應社會發展的社區救援機制,是預防和降低各類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切實有效的途徑,是發揮社區服務功能的重要體現。加強社區緊急救援能力建設,首先要從緊急救援志愿者的登記、培訓,抓好社區危險源的管理控制做起,然后逐步加強救援裝備和救援網絡的建設。
(五)緊急救援安全知識的普及和培訓
在災害和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開展自救互救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城鎮化率高、自然災害頻發的發達國家,如日本和歐美國家的緊急救援安全知識普及教育,是非常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在全社會宣傳普及緊急救援知識,普及自救互救常識和技能,是開展社會緊急救援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方面要通過緊急救援知識進課堂、進社區、進企事業單位,使大家從小、從每一個社會單元、每一個崗位都懂得自救互救知識;另一方面加強各級政府領導、學校老師和各種單位負責人等特殊崗位和特殊群體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突發事件協調處置能力,并通過在制定和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從而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救災能力。
(六)探索航空救援,加強航空緊急救援基地建設
在汶川大地震的救援中,不僅有大量的民用、軍用飛機參加了物資運輸、人員搜救等行動,我國還租借了俄羅斯的大型直升機參與救援工程機械的吊運。航空救援具有快速高效、靈便多用,受地理空間限制少等優勢,是緊急救援最及時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我國目前的民用直升機數量少,能用于應急救援更是少之更少,據統計平均每1000萬人僅擁有1架,約為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的1/50。其他救援類航空器的現狀也是類似情況。目前,航空緊急救援產業在我國具有巨大市場需求和發展空間。但由于管理體制機制等各種因素的制約,我國的民用緊急航空救援還是一個空白。曾有多名院士、航空專家和代表委員向“兩會”提交有關加快推進我國低空空域開放,組建國家和區域專業航空救援隊的提案。目前,我們應積極探索民間社會資本進入航空救援領域的途徑和方式,在現有的國家救援機構的基礎上,通過設立國家級和地區級航空救援基地,通過5至10年的努力,建成適合我國國情的航空救援體系,大災大難時以政府購買的方式服從國家的調配,日常的社會救援按市場機制開展活動。
(作者系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總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