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一)統一指揮原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市、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
(二)單位自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本單位應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規范(預案)積極組織搶險,并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防止事故擴大。
(三)分級負責原則。本單位各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實行分級負責、各盡其能、各司其職,做到協調有序、快速反應,積極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搶險原則。在事故搶險過程中,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搶險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險過程中發生二次事故。
二、危險目標的確定
(一)本廠危險化學品:本單位主要生產農藥滲透劑,原料中有易燃液體甲醇、苯,把它們確定為危險品防范重點。
(二)本廠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主要有發生火災的可能性。
(三)發生事故主要原因和處置措施:事故主要原因一般分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針對事故的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隔絕、堵漏、攔截、覆蓋等。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XX化工廠成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本廠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廠長彭廣利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長廠劉東河擔任,下設2個搶救組,化工消防組和衛生交通組分別由呂志德、楊慶坡擔任。
(二)XX化工廠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指揮部職責:本廠內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應啟動本廠應急救援預案,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安全生產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2、副總指揮職責:負責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調用專家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技術指導工作,與專業救援隊伍實施現場救援;組織開展事故查處工作。
3、副總指揮職責: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方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撤離和疏散,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4、化工消防組職責:負責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方案;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處置,負責事故后洗消工作;負責制定危險化學晶污染事故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方案;負責劃定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區域等級,發布警戒公告,提出控制措施,進行適時監測;負責指導事故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清除。
5、衛生交通組負責制定交通管制方案,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責制定運輸搶險方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并組織參加傷亡人員搜救。
四、應急響應、現場保護和事故報告
(一)如本廠發生事故后,本廠應立即開展自救,同時報告當地政府;同時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現場施救,當事故無法控制或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請求支援。
(二)本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等項工作。
(三)事故發生后,本單位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如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部位;
2、事故簡要經過、遇險人數和遇險位置;
3、事故原因和危險化學晶儲量、性質等內容;
4、事故現場的當前情況,如危化品繼續泄漏(爆炸)和波及范圍; 5、事故搶險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提供準確的事故設備設施位置以及有關技術資料和事故搶險的安全通道、避災路線;
7、事故單位現有救災設備和物資情況;
8、搶險救援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四)事故發生后,造成一次死亡1一2人的要在4小時內報告安全監督管理局和鄉黨委、政府;一次死亡3—9人的要在2小時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鄉黨委、政府;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鄉黨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