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對新員工和更換工種的員工必須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各相關車間、班組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企業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綜合大檢查,并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備案。
3、各單位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并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
4、嚴禁在廠區內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5、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動用。配發到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經常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7、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成立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8、建立重點部位消防管理檔案,詳細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對消防安全實施有效管理。
9、企業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八、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確定職業危害作業點,并進行申報、檢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2、對具有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3、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按照國家規定的體檢周期和項目,組織在崗接觸職業危害職工進行體檢,依據體檢結果和處理意見,對有關人員進行復查和治療。同時,對相關人員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4、認真做好職工健康監護及預防。對解除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按月發放保健費用,落實其他相關的防護措施。
5、加強職業健康教育。向職工宣傳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使職工進一步掌握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有害因素防治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防護知識。
6、加強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對職業健康防護設備、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保養和維修,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并經有關部門進行效果鑒定。
7、認真做好職業病統計報告工作。負責職業病統計報告的人員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有關數據。當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報告職業衛生監督機構。
8、職業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檢查。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工調離原崗位,另行安排工作。
九、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根據《河北省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發放范圍、標準、品種、數量,制定采購計劃。
2、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采購,所購置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即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3、保障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資金,做到按時足額為職工免費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4、每個職工都應愛惜、保管好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滿后應及時更換。對一些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應按照標準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對檢測、檢驗不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及時更換和報廢,不得繼續使用。
6、企業工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的監督檢查,教育職工正確佩戴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除進行教育外,按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