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中山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中山市公安局應急處突裝備采購項目(01包)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投標。
一、招標編號:ZZ21303516;采購表編號:行政(12)0726;
二、項目名稱:中山市公安局應急處突裝備采購項目
三、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貨物的名稱、范圍及主要內容及要求)
1.項目內容:01包:防彈背心、防彈頭盔、防彈防暴盾牌、防刺背心 一批。
2.簡要技術要求或招標項目的性質: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用戶需求書”的采購項目內容 ;
3.本次采購貨物必須是產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貨物,合格的投標人應對所有招標貨物和服務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貨物和服務投標報價;
4.本項目不允許提交備選方案;
5.該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04月12日至2013年04月18日五個工作日,請在中山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載 。(注: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投標人為所投主要產品(防彈防暴盾牌、防刺服、防彈衣、防彈頭盔、執法記錄儀)的制造商或總代理商,若不是(防彈防暴盾牌、防刺服、防彈衣、防彈頭盔、執法記錄儀)制造商或總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或總代理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3.在廣東省內設有固定售后服務機構(提供工商登記證明材料);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投標人必須在采購代理機構登記報名且購買了招標文件。
注:報名時提供:最新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及原件、在廣東省內固定售后服務機構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及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加蓋公章)。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即可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均被視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關要求,采購人及采購代理均無責任承擔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標人條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潛在投標人應當在2013年04月12日至2013年04月18日期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節假日除外)到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詳細地址: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號軟件園東園區2樓20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六、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3年05月07日下午01:45~02:45;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05月07日下午02: 45。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號軟件園東園區2樓20室(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九、開標評標時間:2013年05月07日下午02:45;
十、開標評標地點: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號軟件園東園區2樓22室(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相應的投標保證金(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十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中山市公安局
聯系人:陳先生
電 話:(0760)23188906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網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聯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中山市東區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號軟件園東園區2樓20室
電 話:0760-88811601、88808187
傳 真:0760-88819856
電子郵箱:tender_zs@gd.gov.cn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山市銀興分理處
銀行帳號:2011 0236 0920 0018 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