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溫州市有關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文件精神,近日,溫州市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印發浙江省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標準的通知》的要求,經過市應急辦和消防支隊前期大量的調研準備,《溫州市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建設標準(試行)》正式出臺。該《標準》的出臺,對溫州市統一規范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編配,加快以消防部隊為主的應急救援隊伍建,提升全市應急救援水平具有積極意義。
溫州支隊歷來重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自上級部署推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以來,支隊黨委高度重視,切實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多次召開黨委會議、辦公會議專題研究。期間,支隊還積極主動與市應急辦進行協調溝通,明確責任,強化措施,跟蹤問效,在建立健全綜合應急救援制度體系的基礎上,正式出臺了《溫州市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建設標準(試行)》,強有力地推動全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標準》明確了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是依托縣(市、區)公安消防大隊,并整合公安局、安監局、建設局、衛生局、環保局、水利局等聯動部門應急救援力量而組建的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指揮平臺在縣(市、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托公安機關“三臺合一”接處警系統及消防通信指揮系統或應急指揮中心建立,并制訂完善相應的分類分級應急響應機制。根據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任務要求,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由綜合應急救援中隊、綜合應急救援技術保障隊、綜合應急救援物資保障隊等組成。由當地政府牽頭、消防部門組織實施的聯勤聯訓長效機制,明確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的參訓任務和應急處置職責,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救援實戰演練。
《標準》在人員配備方面規定,按照綜合應急救援中隊不少于45人,現役官兵人數不足的由政府招聘不少于10名合同制消防員,并調劑公安民警、基干民兵予以補充;應急救援技術保障隊由衛生、氣象、環保、電信、電力、園林等部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其中醫療救護分隊不少于10人、氣象及環境監測分隊不少于5人、通信保障分隊不少于5人、電力保障分隊不少于5人、燃氣管道搶修分隊不少于5人,并建立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綜合應急救援物資保障隊依托消防戰勤保障班及裝備倉庫建立。《標準》明確了各地要建立專家組聯席會議制度,組建由消防、醫療、化工、建筑、氣象、環保、交通、地震、地質、防汛、礦山等部門、單位及相關技術服務中介機構專家組成的應急救援專家組,建立專家組聯席會議制度,并每年至少召開1次聯席會議。
《標準》還就財政保障方面規定,人員征招、裝備配備、日常運作等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建設經費納入政府同級財政預算,并按照政府財政保障和社會捐贈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基層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標準》還對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基本車輛配備、基本防護裝備配備、基本救援裝備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交通事故、水上事故等易發地區需增配的救援裝備進行了明確規定。并明確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所屬各救援作戰單位專用車輛統一使用“溫州應急救援”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