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提高預報預警水平
按照“及時有效、通俗易懂”的原則,提高監測預報的精細化水平,完善預警信息的發布流程,增強和擴大發布的時效性和覆蓋面。
(一)提高精細化預報能力。
加大研發與投入力度,加快氣象災害應急防御服務工程項目建設,加大城市綜合氣象觀測網點密度,研究本市強降水的時間空間分布特征和城市氣候變化規律,并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及最新科技手段,開發城市精細化預報的新模式,進一步提高氣象預報的準確率。強化部門間、軍地間及與周邊省區市間的信息共享和研判,提高災害監測與預報預警能力。
(二)增強預警信息的針對性。
對于可以預警的氣象、水旱、地質、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動植物疫情,供水、供電、供氣和能源安全等突發事件,要完善預警等級標準及響應措施,發布預警信息時,應同時發布響應措施及面向公眾的提示信息。
針對各類可預警突發事件,編制通俗明晰的預警提示信息,并結合季節規律特點,將有關預警信息解讀、逃生避險技能等制成通俗易懂、簡單實用的宣傳品向市民免費發放。
(三)進一步明確預警信息審批發布權限和程序。
全市范圍內的藍色、黃色預警信息由市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相關單位負責發布;全市范圍內的橙色預警由主管市領導批準后發布,紅色預警由市應急委主任批準后發布。區縣范圍內的預警信息由本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負責發布,發布本區縣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的同時要向市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和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市應急辦負責預警信息發布的綜合管理與監督,牽頭制定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市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單位,負責分別制定管理辦法,明確不同類別級別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制作、發布、傳播的時限和程序,以及具體響應措施。
(四)擴大預警信息發布的覆蓋面。
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市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相關單位要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及防范措施通知可能受影響的區縣和相關部門、單位及駐京部隊、武警。接到預警信息后,商場、公園、體育場館、文化娛樂場所、交通場站、學校、醫院、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的管理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各種手段及時傳播預警信息。
各區縣政府負責,建立健全預警信息向街道(鄉鎮)、社區(村)的傳遞機制,對于特殊人群、特殊場所、報警盲區,要組織人員逐戶逐人告知。
完善通過各類媒體快速發布預警信息的長效機制。橙色或紅色預警信息發布后,或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會同宣傳部門,在第一時間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以及手機短信、微博、戶外新媒體等傳播手段,面向公眾宣傳相關防災避險知識,緊急情況下相關媒體采用滾動字幕,或者中斷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報預警信息。
(五)提高預警信息發布時效。
加快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項目建設,啟動市和相關區縣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2014年底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業務系統實現試運行,確保突發災害性天氣預警提前30分鐘以上發出。加快建設應急廣播系統,建立人員密集的城市廣場和重點街區的廣播系統,統籌推進“村村響”、農村高音喇叭和社區預警信息傳播工程建設,強化偏遠農村、山區和居住人員密集區預警信息傳播和接收能力。將各種信息發布手段接入預警信息發布技術系統,確保預警信息統一、快速發布。
七、進一步健全應急指揮工作機制
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處置、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突發事件應對的決策指揮層、執行落實層、社會響應層的職責、工作流程和行動規范。
(一)市應急委的決策機制。
1.啟動條件。
當全市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根據突發事件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持續時間等因素,啟動市應急委決策機制,由市應急委負責突發事件處置決策工作:
(1)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的;
(2)由市應急辦或市專項(臨時)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并經市應急委主任或市應急委會議研究同意的。
2.市應急委決策機制。
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市應急委全會或專題會議,相關市領導和有關部門、區縣參加,對下列應急處置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必要時以市政府名義向社會發布:
(1)依據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對工作機制;
(2)確定市應急委領導分工及指揮地點;
(3)調整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等級級別;
(4)作出錯峰上下班、學生停課、中止大型活動、關閉旅游景點等重大決策;
(5)提出本市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建議,依法啟動社會動員機制;
(6)統籌協調駐京部隊和武警的調動部署;
(7)協調國家有關部門提供決策與資源支持或提請黨中央、國務院支持等。
市應急委決策機制啟動后,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仍由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或臨時應急指揮部負責。
3.聯合辦公機制。
市應急委決策機制啟動后,市應急辦牽頭,在市應急指揮中心啟動聯合辦公機制,組織抽調專業處置主責單位和宣傳、公安、交通、衛生、民政、氣象、通信等部門和北京衛戍區、武警北京市總隊等相關單位參與應對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為市領導進行突發事件處置決策發揮輔助參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