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電 國家海洋局今日在其網站發布《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根據《規劃》,國家海洋部門將在“十二五”期間注意海洋防災減災,增強海洋災害意識,加強海洋災害風險防范和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加快提高海洋災害觀測能力和預警預報服務水平,增強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強化海洋災害風險防范能力。開展全國海洋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工作,為沿海地區經濟發展布局和涉海工程防護規范標準制定提供科學指導。建立沿海重大工程建設的海洋災害風險評價制度,制定風險評價技術規范,對已建和在建的沿海核電站、化工企業、大型產業園區和城鎮發展區開展風險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在海洋災害重點防御區內設立產業園區、進行重大項目建設的,應當在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預測和評估海嘯、風暴潮等海洋災害的影響。
——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海洋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完善海洋災害應急預案,建立災害預警多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專題培訓和應急演練。建設海洋減災中心和移動應急指揮平臺,加強海洋災情信息快速獲取能力建設,提高應對各類海洋災害的裝備能力、技術水平和物資儲備。做好海洋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全社會的海洋災害防范意識。
——提升海洋預報服務水平。加強海洋、氣象、地震、環保、水利、海事、民政、漁業等主管部門的協同與配合,進一步完善海洋預報體系,形成分級分區、面向目標、互為補充的海洋預報服務工作格局。加強海洋預報技術的自主研發,重點推進沿海重大設施、產業密集區和人口密集區的精細化預報工作。拓展海洋預報服務領域,豐富服務內容,建立漁業生產、大洋航路保障、海上搜尋與救助、海洋油氣生產等專題服務系統。到2015年,風暴潮、海浪、海流數值預報時效從目前的3天提高到5天以上,近岸空間分辨率從4000米提高到100米以內,開展海洋災害發生前3至6小時的短時臨近預報。加強海洋預警信息發布,通過各類媒介及時發布災害預警信息,增強海洋預報的社會服務功能。
——增強海洋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提升海洋對氣候變化影響的分析預測能力,開展厄爾尼諾、拉尼娜等海—氣形勢對我國氣候影響的預測工作,定期發布各類分析預測產品。建立氣候變化影響調查評估體系,開展海平面上升、海洋生態系統退化等對我國沿海經濟社會影響的監測調查和趨勢分析工作。加強沿海濕地的保護和防護林帶、防潮工程建設,提高沿海各類重大工程項目和城鎮市政排水設施的設計標準,增強沿海地區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提高海洋災害觀測能力。加強規劃,優化布局,加大海洋災害觀測覆蓋密度,增強離岸觀測能力,完善沿岸觀測、海底觀測、海上平臺、浮標、潛標、船舶、航空遙感和衛星遙感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海洋災害立體觀測網,提高觀測網運行保障能力。加強海上重要通道、國際航線等重點海域的觀測能力建設。大力推進志愿船和應急移動觀測,加大海嘯監測力度。進一步加強海洋斷面調查,增加數量和頻次,提高調查裝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