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災害事故頻繁發生。搶險救援工作,已經成為消防部隊本職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項。消防部隊作為一支同火災作斗爭的專業救援隊伍,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在完成滅火任務的同時,積極參與處置各種災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對成功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為減少各種災害事故損失做出了重要貢獻。但目前的情況是,消防部隊警力不足,裝備器材相對落后,滿足不了所有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而且由于搶險救援工作的一些程序和法規不盡完善,消防部隊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處于被動局面,影響了消防部隊參與災害事故救援工作的積極性。如何充分發揮消防部隊優勢,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已成為消防部隊目前面臨的重要問題。在此,我就搶險救援工作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1.消防部隊承擔搶險救援工作的幾點原因。
1.1消防部隊自身的性質和所具備的素質決定的
消防部隊在搶險救援工作具有先天的優勢,災害事故的突發性、多樣性、不確定性、危險性需要一支高素質,隨時能“拉得出、打得贏”的隊伍,而消防部隊是一支公安現役部隊,24小時處于戰備狀態,接到報警后在一分鐘內迅速出動,趕到災害現場。是一支政治思想堅定,執行命令堅決,戰斗行動快速,奉獻意識強,當國家和人民受到自然災害的威脅時,會毫不猶豫地挺身而出的高素質隊伍。器材裝備優勢,隨著消防部隊處置災害事故任務的增多,在各種災害事故中發揮主力軍作用,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對消防部隊投入大量的資金,添置了大量的消防器材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裝備。訓練有素,搶險救援經驗豐富,消防部隊在總結了幾十年訓練實踐經驗,形成訓戰一致、從難從嚴、分類施訓、正規系統和訓養一致的訓練基本原則。
1.2法律賦予了消防部隊搶險救援的任務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條令》規定“公安消防隊伍除完成火災撲救外,還應當參加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長期以來消防部隊參加了許多災害事故的處置、救援工作,盡力為群眾救急、救難、救險,充分發揮了突擊隊作用,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好評和贊譽.法律賦予消防部隊搶險救援這一神圣職責,我們就應該履行好這一職責,隨時做好打“打惡仗,救大災”的思想準備。用自己的行動給人民一份滿意的答卷。
1.3世界消防發展的大趨勢和主流方向
目前,在我國只要提起消防隊,人們都知道是救火的。但要說起搶險救援,并不是人人都清楚。然而在一些發達國家或地區,消防隊早已不單是救火隊了,它更是一切災、險的克星,是人們逢兇化吉、遇難呈祥的保護神。如美國、日本、意大利、中國香港等地。據不完全統計,這些國家和地區每年承擔的滅火任務僅占全部出警任務的10%左右,而承擔社會救援及急救任務卻占了90%。。因此,進一步拓展消防部隊的職能,迎合社會需要,與國際接軌,也已成為中國消防發展的必然趨勢。
2.目前,全國消防部隊基本上已經全部承擔了搶險救援任務,通過近幾年的工作,各地也總結出了自己的一些經驗和訓練方法,以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完成。
事實上今年來全國的搶險救援工作也有了很大的進步,也有不少成功處置的案例,如內蒙古巴彥塔拉飯店附樓坍塌救援等,但是,對比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消防發展情況,我們的搶險救援工作還普遍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2.1城市搶險救援體系不完善,影響消防部隊第一時間處置災害事故工作的有效開展。
《消防法》明確規定,“公安消防部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實施”。但由于地方政府對搶險救援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沒有建立完整的搶險救援指揮體系和專家組織,沒有制定大型的搶險救援預案,致使搶險救援工作現場缺乏統一指揮,程序不清,消防部隊“唱主角”的情況經常發生。這也是制約消防部隊加強搶險救援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
2.2社會搶險救援的通信調度網絡不完善。
從目前搶險救援通信調度情況看,雖然在個別大城市已經采用了聯動機制,但在大部分城市都還是相對獨立的報警系統,如“119”負責火災報警,“110”負責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搶救報警,“120”負責病人急救救護報警,沒有形成一套集中統一的搶險救援通信調度系統。災害事故發生后,不能在短時間內迅速調集救災力量,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搶險救援工作進程,貽誤了最佳的救援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