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各地做好重、特大坍塌事故的處置工作,規范搶險救援行動,制定此預案。
一、災害特點
建筑倒塌災害事故是由于人為或自然因素,造成各種建筑工程結構整體或局部倒塌,其主要特點一是突發性強、人員逃生難;二是設施破壞、易引發次生災害;三是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社會影響大;四是救援難度大、作戰時間長。
二、指導思想
根據消防部隊在處置重、特大坍塌事故中所擔負的任務和要求,從思想、組織、裝備、措施上做好處置坍塌事故的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此類事故,能夠迅速調集救援力量,充分發揮消防部隊人員、裝備的優勢,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最大限度地搶救人員生命和保護財產。
三、指揮原則
在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災害事故的指揮與決策,到場的消防部隊最高指揮員要按照搶險救援總指揮部的要求,全權負責參與搶險救援行動的消防部隊的組織指揮。
四、指揮體系的構成及任務
消防部隊參與建筑倒塌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行動時,應當積極建議到達現場的黨政領導,按照以下體系組建現場指揮機構。
(一)搶險救援總指揮部
成立搶險救援總指揮部,對參加救援行動的各方面力量實施統一指揮,由到達現場的省(市)黨政最高領導任總指揮,政府分管領導、省(市)公安機關領導、省消防總(支)隊總(支)隊長、政委任副總指揮,負責救援的總體決策和和部署。
(二)協調聯絡指揮部
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長,省消防總隊1名副總隊長、事發地公安、建委、供水、供電、燃氣、醫療、軍分區、武警支隊、等單位領導為成員,其主要職責:
l、負責調動當地建筑、供電、供水、煤氣、醫療救護、防疫、通信、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專家及駐軍部隊統一開展救援工作;
2、維持現場秩序;
3、調集重型機械設備等有關搶險救援物資器材和后勤生活保障的供應;
4、保障總指揮部和協調聯絡指揮部及其指揮下的各參戰單位間的通信聯絡;
5、對外宣傳報道,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
(三)消防指揮部
支隊單獨參與救援行動時,由支隊長任指揮長;跨區域救援行動時,總隊指揮員到場后,由擔任搶險救援總指揮部副總指揮的總隊領導兼任指揮長。總隊司令部及其它部門領導領導、到場各消防支隊指揮員任成員。其主要職責:
1、全權負責搶險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
2、及時向總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提出救援方案;
3、參加總指揮部搶險救援決策;
4、堅決貫徹總指揮部的作戰意圖。
消防指揮部下設搜救組、通信組、保障組、專家技術組等(組別設置和分工主要視災害規模和類別確定)
1、搜救組由總(支)隊司令部領導任組長,司令部門人員、增援支隊司令部領導等為成員。具體職責:
(l)組織力量進行實地偵察;查明現場情況,為指揮部指揮救援行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組織力量搜尋被埋壓人員,開辟救生通道,搶救被困人員及重要物資;
(3)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他任務。
2、通信組由總(支)隊司令部相關領導擔任組長,通信參謀和增援支隊指定的通信人員任成員。具體職責:
(l)組織消防指揮部與調度指揮中心及各參戰支隊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2)組織填寫《滅火救援現場記錄表》,記錄指揮長發布的各項決策、戰斗命令和上級首長指示以及參戰單位到場的力量和時間;
(3)記錄、拍攝滅火救援現場、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資等情況;
3、保障組由總(支)隊后勤部門領導擔任組長,有關后勤、修理、裝備等人員任成員。具體職責:
(l)了解掌握搶險救援物資的消耗、分布和儲備情況,制定保障方案,協助組織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
(2)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搶險救援行動。
(4)與協調聯絡指揮部的后勤保障單位保持聯系,及時做好消防部隊內部的相關保障工作。
4、專家技術組由消防指揮部指揮長兼任組長,消防、建筑、供水、供電、燃氣、醫療救護、通信、防疫等相關專家及災害發生單位的技術人員任成員。具體職責:
(1)組織災害評估、報警檢測,為總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
(2)對總指揮部的作戰決策進行技術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