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消防部隊搶險救援勤務任務的不斷拓展,涉水救生、抗洪搶險、水上交通事故及冰上救援等水上災害事故越來越多的擺到消防部隊面前。面對水上災害事故的情況復雜性、形式多樣性和任務艱巨性,如何加強和做好水上搶險救援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關系到消防部隊全面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本文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水上搶險救援工作作初淺的探索。
1.黑龍江省水系簡介
黑龍江省水資源豐富,全省水資源總量652.1億立方米,人均占有水量為2250 立方米,居東北三省之首;省內有黑龍江、烏蘇里江、松花江和綏芬河四大水系;全省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918條,流域面積超過1萬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8條;此外,還有大小泡沼6026個,水域面積80多萬公頃。
黑龍江省現轄地級城市13個,而省內四大水系流經的城市就有6個。近年來,黑龍江省消防部隊先后參與了98抗洪、牡丹江沙蘭鎮小學洪水救災、佳木斯市冰排救援、黑河山洪救援等事故的處置,成功地完成了搶救人員、疏散物資等急難險重任務,受到了各級黨、政府和人民群眾的稱贊。
2.水上災害事故的特點
2.1火災危險性大。船舶在航行、停泊、檢修、裝卸貨物等作業中,稍有不慎,及易發生火災,尤其是貨油輪一旦發生油品泄漏事故,火災危險性更大。
2.2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船舶一旦失事沉沒,船上乘客和船只直接傷亡或掉進江海之中,生還概率極低。
2.3次生災害危害大。運載化學危險品的貨油輪在內河一旦失事,將嚴重污染事故附近水域,破壞生態環境,直接影響周邊群眾引水安全。
2.4情況復雜多樣,突發性強、救援難度大。救援時間緊,技術要求高,作業危險性大,事故地點往往遠離海(江)岸、碼頭或城鎮,遇難或溺水人員救助轉運困難。
3.水上救援的涵義
狹義的水上救援是指在通航水域航行作業的船舶、竹筏等浮動設施發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竹筏在內河通般水域發生的碰撞、觸礁、擱淺、火災、爆炸、沉沒、落水、船舶運載危險化學品等引起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開展的火災撲救及人員救助等工作。
廣義上的水上救援,除包含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因洪水等造成的建筑物被淹、人員被困的處置,以及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救災工作。
概括的說,水上救援就是對在海洋或江河開發、航運、水上水下施工及水產養殖、捕撈等水上活動中,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及某些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損失或災禍,或是由于水患致災而實施的救援行動。
4.當前水上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1專業救援隊伍嚴重缺乏。據不完全統計,黑龍江省消防部隊每年的水(冰)上救援出警多達100多起,每年因在江河游泳溺水而死的人員就達200人以上。《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也明確規定,“有任務需要的城市可設水上消防站”。但截止目前,黑龍江省臨江(河)的6個地級城市,均尚未建立水上消防站。水上專業救援隊伍的缺乏,影響了水上救援的出動速度和救援工作的高效開展,限制了水上救援職責的有效履行。
4.2水上救援訓練開展不系統、不規范。主要表現為:
4.2.1水上救援器材缺乏:由于地方財政經費緊張,消防站在常規器材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情況下,水上救援器材被放置在次要位置或不作考慮。
4.2.2參訓人員在思想上對水上救援訓練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較多地強調客觀理由,甚至有“怕攬事”思想,生怕一旦開展水上訓練,今后將大量面對類似救援。
4.2.3訓練中無科學正規的教材,目前開展的訓練技戰術比較陳舊,融入的科技含量較少,針對性實戰演練較少開展。
4.2.4水上救援往往比較復雜,情況多變,需要有良好的組織和多方面支持、協調,同時一些指揮員和戰斗員也缺乏臨機變化和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