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隨著工業經濟的不斷發展,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可能性在不斷增加,事故危害及損失程度也越來越嚴重。近年來,我國連續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事故應急救援能否成功實施,對于降低事故損失起著決定性作用。事故救援的過程是各個部門協同作戰、統一調度、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過程。指揮在事故應急救援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試想在救援過程中,如果指揮很快能夠發現問題,阻止事故進一步惡化,便能有效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但是如果指揮專業知識、實戰經驗等存在缺陷,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在過去的事故中,暴露出了指揮系統的一些問題,如指揮系統過大、指揮員命令錯誤等,導致事故的進一步擴大甚至更大的人員傷亡。
本文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存在的問題展開討論。
二、指揮系統的原則
我認為,堅持扁平化原則、權威性與靈活性結合原則、準確性原則、分級指揮原則以及以人為本等原則,才能更好地提高指揮系統的效率,為有序、有效地開展事故救援打好堅實的基礎。
(一)扁平化原則
應急救援的指揮系統不宜過大,層次不宜過多。系統過大往往導致命令出現偏差、發布命令時間過長等情況,延誤最佳作戰時機,影響事故救援效果。一般指揮系統的層次不宜超過3級,以2~3級為宜。一般為總指揮、各救援隊伍指揮、救援隊伍參戰人員3個層次。即使是國家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也應以簡單有效為宜。
(二)權威性與靈活性結合原則
權威性是指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發出的命令具有權威性,救援人員應服從并執行;靈活性是指在事故現場出現突發事件的情況下,救援人員臨時改變救援措施的變通形式。
事故現場瞬息萬變,一般的小事故隨時可能轉化成爆炸、著火、大面積坍塌等重大惡性事故,危及現場救援人員,因此救援人員在進入現場后,應該適時根據現場變化情況,調整救援戰術。如與總指揮發出的命令有偏差,調整后應及時向總指揮匯報現場情況以及調整結果,以便進一步采取救援措施。
事故現場,原則上應堅持命令的權威性,遇緊急情況可適當采取靈活措施。
(三)準確性原則
現場指揮發出的命令應該準確、明了、簡短,不宜發出可能產生偏差、誤解的命令,以免影響事故應急救援。
(四)分級指揮原則
事故救援現場一般都比較混亂,因此,各救援隊伍應堅持分組指揮的原則。各專業救援隊伍指揮無權指揮其他救援隊伍,也無權越級指揮,各專業救援隊伍參戰人員只對本隊伍指揮負責,各救援隊伍指揮對總指揮負責。
(五)以人為本的原則
救援指揮的各種命令都應該建立在以人為本的原則上。以人為本,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就是應該以搶救現場傷亡人員為基本原則,第二應充分保護救援人員的生命,不能盲目救援。
三、指揮者應具有的素質
指揮者是事故現場的靈魂,他的個人素質可能影響甚至決定事故救援的效果。對于專業事故救援指揮者,應具有以下幾方面要素,才能在事故救援中充分發揮作用。
(一)扎實的理論基礎、豐富的實踐經驗
扎實的理論基礎以及豐富的實戰經驗對于事故救援現場指揮作出正確的命令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作為一名專業救援隊伍的指揮,應結合日常演練,學習事故救援的各方面理論知識;事故救援結束后,應及時總結救援中存在的問題,在日常演練中及時調整,不斷完善救援技術,提高救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