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遇事冷靜、處理果斷
事故救援現場,指揮者應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認真研究現場事故發展情況以及專家建議,及時下達作戰命令。現場狀況出現重大變化,指揮者應在保護人員為主的原則下,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避免出現混亂場面,使救援行動陷于癱瘓。
(三)較強的協調能力
現場專業救援隊伍指揮者,應能根據現場情況以及總指揮下達的命令,協調組織好自身的救援力量,積極開展事故救援或協助其他救援隊伍進行救援。
對于救援行動中的總指揮,除應具有以上相應的素質外,還應從全局出發,指揮整個救援行動。因此,總指揮應具有較強的全局觀念,能從大局出發,統一調度、指揮各個專業救援隊伍,使救援行動有效、有序地進行。一般來說,重特大事故救援行動因牽扯涉部門較多,其總指揮由當地政府相關負責人擔任;一般事故的救援由相應企業或其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
四、指揮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切忌盲目冒進。救援現場時間就是生命,指揮者往往會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條件下下達救援命令,這種情況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人身傷亡,影響救援效果,甚至使救援行動陷于癱瘓。因此,指揮命令應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切忌盲目冒進。
(二)撤退命令一定要及時下達。如預測現場情況將發生重大變化或事故將進一步擴大時,總指揮應果斷下達撤退使命,給救援人員足夠的撤退時間,減少無謂的人員傷亡。
(三)及時準確上報事故救援進展狀態,以便總指揮部指揮。現場救援指揮,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總指揮匯報,總指揮應根據匯報情況,會同相關專家,認真研究現場情況,預測事故發展趨勢,及時作出戰術安排。
(四)專業救援隊伍指揮應穩定作戰人員心態,消除其緊張情緒,阻止隊員因緊張情緒而產生的盲目蠻干。
(五)指揮人員應積極參加學習,提高指揮能力。在日常的事故救援演練中,應專門有針對指揮人員的演練,以提高指揮人員的指揮能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
五、現場指揮的基本程序
事故救援現場復雜多變,但一般指揮應按照下列程序展開工作。
(一)現場分析災情(包括征求專家意見)
總指揮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專家,根據現場災害情況,綜合考慮人員分布、周邊環境、設備環境、設備狀況、物料狀況等因素,分析現場事故危害程度。
(二)預測事故發展趨勢,確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總指揮組織相關人員研究預測事故可能的發展趨勢、危害范圍、危害程度,結合現場救援力量,確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并預測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制定意外狀況的應急對策。
(三)確定各救援隊伍的任務、目標,并下達至各專業救援隊伍
根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分配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下達命令,展開事故救援。
(四)協調各救援隊伍,合理分配救援力量
總指揮根據現場突發事件,及時合理分配救援力量,確保救援行動順利開展。
(五)宣布救援結束
事故救援行動圓滿結束后,由總指揮宣布救援行動結束,并向有關媒體介紹應急救援行動情況。
六、結論
事故應急救援現場復雜多變,現場指揮難度較大,各級指揮人員只有通過不斷學習、演練,總結不足,實戰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只要尊重客觀規律,科學指揮,一定能減少因指揮原因而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