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
(2011年—2015年)
根據《貴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和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結合貴陽消防工作發展的實際,制定《貴陽市第十二個五年消防發展規劃》。
一、堅持創新發展的思想,推動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發展新跨越
(一)“十一五”時期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取得大發展。“十一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消防總隊和市公安局的直接領導下,緊緊抓住消防工作發展的歷史機遇,深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扎實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法制化、規范化和部隊建設正規化,狠抓年度目標任務落實,努力打造消防安全責任鏈,消防事業得到長足發展,消防部隊建設水平顯著提高,為保障社會安定,維護火災穩定,促進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政府領導消防工作的責任得到明顯加強。堅持年度消防工作會議和季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逐級簽訂《社會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細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務,消防工作責任鏈逐步建立,社會化消防管理網絡日趨完善,消防事業基礎得到鞏固和加強,區域性消防發展規劃體系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成。“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政府與各部門簽訂責任書1877份,下達消防工作文件1022份,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391次,組織開展滅火演練607次,督辦整改火災隱患936起,各職能部門之間簽訂責任書2816份。
二是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改善。消防規劃編修工作進一步加強,消防通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市消防供水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消防部隊營房設施、個人防護裝備、攻堅組裝備和“新五個一”裝備建設以及整體器材裝備水平有了較大提升,器材裝備配備逐步向多樣化、功能化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數量和質量有顯著增加,專業化水平提升明顯。“十一五”期間,全市完成縣以上消防規劃5個,鄉鎮消防規劃29個,設立消火栓1926個,新建1個公安消防站,改擴建6個公安消防站,新增各類消防執勤車輛61輛,后援保障車9輛,實現了“十一五”規劃的新增88輛消防執勤車輛的目標,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執勤車輛達到103輛。建成和完善了支隊級指揮中心1個,實現消防總隊、支隊、大隊三級視頻信號傳輸。社區、村寨志愿消防隊伍從27個隊320人發展為155個隊2140人。專職消防隊伍從11個隊22輛消防車154名專職消防員發展為21個隊52輛消防車374名專職消防員。
三是社會化消防安全責任制得到明顯增強。推進公安部61號令的貫徹執行,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得到強化。各行業、系統和部門落實行業消防管理和協助消防監督雙重職責,單位法人“四個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鄉鎮、社區等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能力進一步增強,形成多警聯動,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機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法人為責任主體,鄉鎮、社區為末梢的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網絡體系。
四是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基本建立了以廣播、電視等媒體為主干,報紙、雜志和網絡平臺為輔助的形式多樣、覆蓋面廣的消防宣傳體系,消防宣傳效果顯著。“十一五”期間,全市消防部隊依托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工作,積極推進消防宣傳“七進”,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災基本常識,各級媒體在全市消防部隊設立記者站24個,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逐漸深入人心,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增強。
(二)“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面臨的形勢。隨著我市社會和經濟的不斷快速發展,城鎮化、工業化建設進程加快,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場超市、化工企業等迅速增多,各種新材料、新工藝、新能源、新技術廣泛投入使用,誘發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因素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年來,貴陽市城市建設速度加快,高層建筑數量和高度不斷增加,密度持續增大;旅游產業不斷發展,餐飲、住宿單位規模擴張迅速;加之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消防站、消防裝備、消防通信、消防給水等建設水平與國家標準還存在較大差距,城市抗御火災能力仍然較弱。
(三)“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總體思路:“十二五”時期,全市消防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樹立“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的要求,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以貫徹《消防法》和預防遏制重特大火災發生,筑牢“防火墻”打造公安消防鐵軍,提升滅火搶險救援能力為著力點,以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隊伍管理水平為牽引,提高部隊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努力實現無重大以上火災,無群死群傷火災,無有影響的火災事故,部隊保持高度穩定,有力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發展目標:
1.社會化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各級政府領導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鏈更加牢固,政府領導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倒查機制和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機制進一步鞏固和健全,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普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到位,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治扎實有效,消防服務水平、執法水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全市火災形勢穩定。
2.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規劃、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發展水平同步,填補舊賬,不添新賬,滿足城市火災防控和有效抵御火災的需要。
3.消防裝備設施建設。滅火與應急救援裝備和設施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裝備具備撲救高層、地下、化工等復雜火災,應對處置易發、多發災害事故的能力。裝備配備數量和質量水平在國內同等城市中處于前茅。
4.滅火與搶險救援力量建設。加強公安現役消防隊和企事業專職消防隊裝備器材建設,實現裝備配置精良、人員訓練有素、執勤作戰高效。加強后勤保障,充分資源共享,完善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其他社會和救援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實現聯勤聯戰、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5.社會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積極構建和完善主流媒體為骨干,其他多種宣傳渠道為輔助的消防工作宣傳機制;依托醫院、社區等社會基本單元,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推動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投入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擴大消防宣傳教育覆蓋面和影響力,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