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災預防和滅火應急救援水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于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一五”時期是全省消防事業快速發展的五年,各級、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全省火災形勢保持平穩,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落實,消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消防裝備水平顯著增強,抗御火災能力明顯提升,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群眾消防安全素質進一步提高,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快速發展,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成效顯著,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突出貢獻。但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防火滅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強的問題仍很突出,影響火災形勢穩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問題還很多。一是消防安全責任制有待于進一步落實。一些地方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還不協調,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較低,農村、社區消防工作組織機構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社會化程度不高。二是消防法制建設有待于進一步完善。《消防法》修訂后,現有的地方性消防法規和規章還需進一步完善,消防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環節需要通過消防立法逐步加以解決。三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強,缺乏防火、滅火和逃生的基本技能和常識。單位員工消防安全素質不高,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和火災隱患大量存在。四是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升。與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要求相比,全省消防裝備建設水平還比較滯后,東西部地區裝備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搶險救援裝備配備不足,裝備結構不盡合理,滅火救援和防火監督力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的提高。
二、“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積極創新社會消防管理,扎實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加快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社會應急救援體系,努力實現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全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消防法制建設目標。加快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工作,形成以《消防法》和《山東省消防條例》為主體,以省政府規章、地方消防立法以及地方消防技術標準為重要組成部分、較為完整的地方消防法規體系。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目標。編制、實施好城鄉消防規劃,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消防站建設達到應建數的100%,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市政消火栓建設率達到100%,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
———消防力量建設目標。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積極爭取增加公安現役編制,規范合同制消防員的招收、管理和使用,政府、企業專(兼)職消防力量和農村、社區志愿消防力量建設全面推進,覆蓋城鄉的消防力量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
———國民消防安全素質建設目標。認真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制定并組織實施國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將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預防知識、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識等內容納入全民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消防經費保障目標。進一步完善消防事業經費保障機制,提高全省消防經費保障水平。———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目標。消防站車輛器材裝備和消防員個人防護標準應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和《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要求。依托消防總隊醫院建立山東省消防職業健康保障中心。加強滅火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機制建設和裝備建設,不斷提高裝備科技含量,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使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與日益增長的公眾消防安全需求相適應。
———火災控制目標。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消防管理體系,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確保火災形勢持續平穩。年度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低于0.19,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