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規劃目標
通過5年的努力,全社會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公共消防基礎設施保障體系、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和宣傳教育體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相適應,城市防御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綜合實力有效增強,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有效維護上海成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具體是:
——全社會消防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織密各級政府領導下的多層次、全覆蓋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完善重點行業聯席會議和標準化管理機制,建立屬地化的消防安全維護和監管體系。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不斷優化。新建并竣工投用公共消防站30個左右,到“十二五”末,全市公共消防站達到150個左右,公共消防站布點更趨完善。瞄準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化工企業、水域、空勤等特殊復雜滅火救援亟需,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的“水、陸、空”立體化消防裝備體系。全市市政給水管網的消防水源覆蓋率和市政消火栓網格化管理力爭達到100%。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壯大。進一步充實現役消防警力和政府合同制消防員,組建一批鄉鎮政府和超高層建筑綜合性商務樓、地鐵維修基地及換乘站、特大型公眾聚集場所類商市場專(兼)職消防隊,大力發展消防協管員和消防志愿者隊伍。
——“智慧消防”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消防科技和信息化水平達到國內一流,全市重點單位、重要目標火災自動報警信息系統全覆蓋,實現城市火災預警自動化、應急救援智能化、部隊管理精細化。
——消防安全人文環境全面優化。“高于國標、契合實際”的地方消防法規、規范和標準體系建立完善,市民群眾防災減災、自防自救等意識和能力有效提升,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火災隱患得到源頭防治。
——打造現代化消防鐵軍走在前列。社會消防管理創新、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消防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和消防部隊正規化建設取得新突破,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消防部隊健康發展,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三、“十二五”期間上海消防發展的主要任務
重點完成好6個方面、23項消防建設任務:
(一)加強和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
1.織密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市、區(縣)、街道(鄉鎮)、居(村)委等多層次、全覆蓋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落實固定場所設施、專門隊伍、經費保障和常態化運行機制,定期研判和通報本地區火災形勢,部署和督辦消防安全重點任務,及時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把消防管理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面和基礎單元。嚴格落實政府消防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制度,強化各級政府在消防工作組織領導、消防投入、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與管理、消防力量發展、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治等方面的責任。
2.完善地方消防法規、規范和標準。根據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計劃,按法定程序適時制定、修改《上海市消防條例》、《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包括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在內的《上海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辦法(暫定名)》等地方法規、政府規章。制定、修改《城市綜合體防火規程》、《會展建筑及布展消防設計防火規程》、《精細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程》、《消防安全警示、標識》等系列地方標準,強化依法治火,提升火災設防等級。
3.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制定、修訂、施行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學校、醫院、老年人福利機構、展覽館、軌道交通、水上單位等9類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和社會單位基礎能力建設消防安全標準。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作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消防設施定期維護和專業檢測等制度,建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數據庫。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社會單位重點和特殊崗位就業培訓、崗位培訓、職業培訓的內容,強化人員密集和易燃易爆等高火災風險場所消防宣傳培訓制度,廣泛開展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工作,全面提高本市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4.強化重點領域消防安全管理和整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以區(縣)為單位的高層住宅、建筑消防設施等安全和維護的監管體系。加強消防安全專業指導和監管,細化落實業主(居民)、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日常消防管理職責,采取“民籌公助”的辦法,解決老舊小區建筑消防設施缺損且缺乏維修基金的難題。加強建筑市場、建設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監管,明確和強化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推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項目經理、工程總監負責制,嚴格管理施工動火。完善建筑節能系統防火技術標準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強高層建筑、地鐵、隧道、石化、水域等重點場所,虹橋綜合交通樞紐、國際旅游度假區等重大項目,以及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等重點物資的消防安全監管。完善落實重大火災危險源排查、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以及消防安全錯時檢查、跟蹤復查、聯動協查等機制。加強森林公園、外環綠帶、郊區大型片林等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紅外探火、遙感監控、生物防火林帶等技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應用,完善森林火災預警體系。
5.加強社區和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工作納入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滾動實施中心城區老式居民樓、危棚簡屋、“城中村”、“農夾居”、“三合一”場所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和簡易水噴淋安裝、逃生繩配發、老化電線更換、廚房灶臺改造等消防實事工程。加強社區和農村消防設施建設,在住宅戶內推廣安裝居民家用火災探測報警器,在居民小區消火栓、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疏散通道等處增設消防安全警示、標識,在高層住宅共用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手動報警、應急廣播裝置,在超高層住宅內設置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避難區。加強市郊區域磚木結構保護性建筑集中的城鎮、村莊的綜合治理和缺水地區、城鄉結合部、外來務工人員聚集地等消防集中整治。探索建立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周邊住戶聯防和定期走訪,社區小場所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和村莊消防安全多戶聯防等制度。不斷夯實農村、社區消防安全的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