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應急產業發展情況調研報告
一、概述
為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共安全體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應急管理體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完善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并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在“指導目錄”中,引人注目地增加了第39類“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共計43個子項,分別涵蓋了應急產業的“感知和預警類”、“預防和防護類”、“救援和處置類”、“服務類”四個主要領域。這也是迄今為止國家部委出臺的最明確支持應急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制定的方針政策,加快推進產業轉型步伐,工信部在全國范圍內挑選部分具有一定應急產業基礎條件的地區作為培育重點,其中就包括了廣東省。
2011年6月16日,工信部景曉波副巡視員、諶凱處長等組成的工信部工作組,在省經信委有關部門領導的陪同下,到我省的重要產業基地東莞市進行了實地考察和工作指導,并召開了座談會。工信部領導對我省促進應急產業的舉措表示了贊許和支持,同時也提出了下一步主要的工作重點,就是要盡快做好我省各地應急產業資源的調研和統計工作,為今后國家和省出臺相應政策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2011年7月期間,在省應急辦、省經信委等部門的指導下,廣東省應急產業協會專門組織了針對我省各地市應急產業情況的摸底調研工作,按照“指導目錄”的分類,對我省從事與應急產業相關的企業做了初步調查了解,收集了近400家與應急產業相關企業的基本情況,初步掌握了我省企業對發展應急產業的認識,以及今后積極參與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的意愿和規劃目標。
二、政策背景分析
應急產業屬于國家重要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基于我國的國情,推動應急產業的發展必須由政府主導,因此近年來,為促進和推動應急產業的發展,國家和地方陸續出臺了針對應急產業的各項扶持引導政策。現將有關政策歸納如下,為協會今后順利開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據和方向指導。
(一)國家政策方面
2010年6月7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要求“大力發展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科學技術,提高對傳統和非傳統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監測、預警、應對、管理能力,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構建先進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體系。”
2005年7月,溫家寶總理在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要求“高度重視運用科技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強應急管理科學研究,提高應急裝備和技術水平,加快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形成國家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的科技支撐體系”。
2011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人大十一屆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做出的“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體制,提高全社會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
2007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鼓勵、扶持教學科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同年,時任國務委員華建敏同志在召開的全國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建立一批應急技術轉化基地,扶持一批有能力的規模企業,努力使我國的應急產業在較短時間內有一個大的發展。
2006年7月,《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 號)提出:在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中,要將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藝、技術和產品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鼓勵類發展項目。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明確提出“要加快公共安全裝備現代化”, 在公共安全領域明確列入:突發公共事件防范與快速處置、重大自然災害監測與防御、重大生產事故預警與救援等優先主題。
2009年4月,工信部《關于印發加強工業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加快發展應急產業,并制定了《應急產業類別(工信部暫定)》。
2011年3月2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首次被列入國家重點支持產業發展目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