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衛生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公布第一批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評估結果的通知》(衛辦應急發〔2012〕150號),授予全國58個縣(市、區)“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稱號,廣州市越秀區、深圳市寶安區成為我省首批“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
“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自2011年10月啟動,分為部署工作、開展評估、復核命名、鞏固推廣4個階段。評估內容主要包括:衛生應急組織體系、指揮協調、預案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總結評估、社會動員等8個方面。經過縣級自評申報、地級以上市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評估推薦、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范縣(市、區)管理辦公室資格審核、衛生部組織專家現場復核評估和面向社會公示等環節綜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