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9日訊 (記者 岳威)今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布《山西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管理實施辦法》,我省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管理、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證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及時到位。
我省將依托大型企業和生產、銷售救援設備、器材、物資的單位,采取企業提供儲備場所、管理人員、物資設備和政府每年下撥管理維護、裝備購置專項經費相結合的辦法,與企業簽訂代儲協議,建立政府應急物資儲備庫。同時,礦山、建筑施工、冶金機械、電力、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也將依據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中明確的儲備標準、數量,建立本單位應急物資庫。
今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急儲備物資將由各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我省明確,應急儲備物資實行有償使用,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在救援行動中發生的儲備物資運輸及使用中損耗、損壞等費用,由發生事故的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