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青島市市南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層商務樓宇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中了提到,設立樓宇安全專項資金,區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劃撥專項資金,用于樓宇隱患排查、安全生產宣教培訓、應急演練和重大隱患治理等。設立專項資金,作為高層防火、救火的備用基金。。
另外,將城市防災的系列設施和產品,納入相關行業標準和設計規范中補充完善,規范救生器材的配置,改變火災逃生的行為模式。在財政預算中,加大對消防設備設施的財政投入。
據了解,目前,青島已建成的高層建筑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相應的消防管理體制和設備、設施等消防設防能力存在著嚴重缺陷,應將安全應急自救設施的推廣應用,納入政府防災救災應急預案和政府采購中,組織配備和安裝所需物資及設備,先從市、區、辦事處和消防部門開始推進落實,逐步推廣和落實到千家萬戶;消防器材設置的家庭化應納入推廣系統,政府對家庭自我采購防火救生設施予以財政補貼。今后新建和待建的高層建筑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應給予強有力的法制化規范和引導,由建設開發單位設置,后期納入物業管理。
另外,市場上已應用的消防救生產品和設備,大多數是幾級代理的代銷產品,在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及技術維護方面帶來不便和隱患。應加大對本市專業性安防企業的政策性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