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點項目
“十二五”期間,在整合現有資源基礎上,著重強化綜合應急能力,解決應對巨災的關鍵和共性問題,重點推進監測預警模擬系統建設工程、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工程、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工程、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工程、珠三角應急物流中心建設工程、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工程、應急管理示范區建設工程、應急救援綜合培訓平臺建設工程、應急模擬避險體驗館建設工程、應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程等10項綜合性、全局性重點項目建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應急管理組織領導。
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總體要求,健全省、市、縣(市、區)、相關單位及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機制,加強各級應急管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及專家組的建設,強化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制度。
(二)完善應急管理資金投入機制。
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相結合的應急資金保障機制,各級政府應按規定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所必需的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鼓勵金融業對應急管理工作給予支持,開辟多元化籌資渠道。
(三)制訂全社會參與應急管理相關政策。
充分發揮保險機制的事前防災防損和事后經濟補償作用,推動發展高危行業、環境污染等責任保險。認真落實有利于應急產業發展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建立完善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進行捐贈、志愿服務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預警、防控服務,拓寬社會組織在應急管理服務中的參與途徑。制訂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共享應急物資儲備的辦法。
(四)強化應急管理人才培養和建設。
采取培訓、交流、考察、鍛煉等各種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應急管理工作隊伍。加強應急管理人才儲備機制建設,整合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機構的資源,建立應急管理人才儲備的綜合培養模式。探索建立突發事件應對專業人才庫。大力加強應急委及各專項指揮機構專家組建設,建立專家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專家決策咨詢作用。加強應急管理及相關專業領域的學科建設和應急管理國民教育。
(五)加強應急管理科技研究。
逐步提高應急管理科技研究經費投入,政策上予以積極扶持。加強應急管理科技開發與研究,不斷提高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裝備的科技含量。重視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研究,培育建立應急管理第三方專業支撐機構,加強相關科研機構建設,依靠各種科研力量,組織、支持各方面專家在應急相關領域開展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
(六)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與評估。
本規劃是統籌和指導全省應急體系建設的省級專項規劃。各地、各相關單位要組織編制本地、本系統的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統籌做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進度安排,明確實施責任主體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自評與專家評估相結合的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分階段對規劃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建立規劃實施的動態評估機制,定期對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進行動態監測。完善應急體系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機制,完善隊伍、基地、平臺等建成后的日常運維保障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保障規劃建設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