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發展的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以強化應急管理基礎和提高重特大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為重點,著力加強薄弱環節和解決共性問題,加快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結構合理、反應靈敏、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廣東模式”,全面提高應對復雜多變公共安全形勢的綜合能力,切實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發揮應有作用。
(二)基本原則。
1. 統一領導,合理布局。各級政府統一領導本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制定與實施工作,有效整合轄區內隊伍、裝備、物資、設施等應急資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復建設。
2.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全面統籌突發事件應對各環節應急能力建設,兼顧近期需求與長期發展,按照應急管理的共性規律,加強應急體系薄弱環節和優先發展能力建設,重點提高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解決基層基礎薄弱、協調聯動不足等突出問題。
3.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加強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實現政府、社會、公眾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調動各方面參與應急體系建設的積極性,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社會化程度。
4. 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事權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及相關單位建設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項目,分級分步組織實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示范項目建設。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全省進一步健全統一指揮、功能完善、結構合理、反應靈敏、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重大基礎設施抗災、城鄉防災減災等應急管理基礎能力明顯增強,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和應急保障等綜合應急能力顯著提高,災后重建科學有序,能夠有序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特別是巨災,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四、主要任務
結合突發事件應對的主要環節和需求,以專項規劃為支撐,發揮指導、平衡、綜合作用,從10個方面提出基礎性、綜合性、前瞻性的建設任務。
(一)強化綜合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應急準備能力。
1. 強化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加強應急管理制度建設。適時啟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工作。制訂和完善與《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大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力度,加強應急管理的執法監督。
2.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在風險評估基礎上,優化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體系。推進應急響應工作精細化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處置方案和執行程序。繼續推進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總體應急預案和省專項應急預案、省應急委成員單位部門應急預案制訂、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省應急預案體系。
3. 強化應急演練。統籌規劃、組織開展各類應急演練,突出查找和解決問題,強化跨部門、跨系統、跨區域的綜合應急演練和現場指揮工作流程演練,重點推進桌面演練和“雙盲”演練。加強應急演練的標準化組織實施。
4. 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繼續推進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等優勢隊伍組建各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重點加強相關專業裝備配備,提升綜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現有應急救援力量,科學規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和布局,提高應急救援的覆蓋面。建立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統一調度機制。
5. 推進應急物資建設和管理。統籌規劃全省應急物資儲備種類和數量,建立政府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集中儲備與分散儲備相結合的多層次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健全救災物資社會捐贈和監管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災物資緊急動員的能力。
6. 推進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和管理。各地盡快開展完善城市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專項規劃,按照應對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要求建設應急避護場所。建立健全各類應急避護場所的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加強對場地內基礎設施特別是無障礙通道、疏散設備、災民安置等的規范管理。
7. 加強應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機制建設。加強公路、鐵路、民航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整合社會各方面運輸力量,強化交通運輸應急保障。依法建立完善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補償機制。健全綠色通道制度,縮短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時間。健全城市交通大范圍嚴重擁堵緩解與應急機制。
8. 加強網絡信息安全與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建設。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管理和能力建設。完善應急通信綜合支撐體系,推進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及各單位應急指揮調度系統建設、互聯與信息共享。
9. 完善應急資金保障和補償機制。探索多渠道投入公共安全領域機制,逐步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機制。積極吸收個人、企業及各類組織的贊助和捐助,完善資金使用和社會監督機制。建立完善應急征用補償制度、應急措施導致財產損失補償制度以及應急采購制度。
(二)推進風險管理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升綜合防范能力。
1. 大力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開展全省重要基礎設施抗災能力和關鍵資源安全評估,制訂全省地質災害危險性和風險性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農業有害生物的風險評估。加強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檢測檢驗、安全評估等工作。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隱患調查評估。加強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能力建設,逐步提高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能力。建立行政決策和應急管理工作決策的風險分析制度。
2. 健全完善監測體系。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監測系統,進一步健全專業監測和社會監測相結合的監測體系。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監控監測預警系統,調整優化監測站點布局,完善監測網絡體系,提升氣象預報和氣候預測的準確率。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監控及預警預報系統。完善、拓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功能,逐步實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化預測預警功能。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加強基層信息員隊伍建設,強化各基層組織、單位和信息員的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突發事件社會監測能力。
3. 加強預警系統建設。依托省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全省突發事件綜合預警系統。統籌考慮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需要,完善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預警信息快速發布機制,有效解決預警發布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4. 進一步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管理體系建設。完善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健全條塊之間的信息通報機制。健全基層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網絡,推進基層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員、社會公眾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季度形勢分析會、重點時期安全穩定工作會商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定時約談等制度,強化突發事件信息會商、分析、研判和輔助決策能力。
(三)加強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升快速反應能力。
1. 健全應急決策支持機制。加強應急決策理論、方法和支撐技術研究,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和快速評估系統,及時研判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損失程度、人員傷亡等信息,動態快速生成突發事件態勢分析報告和應急處置方案。進一步完善專家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中的咨詢和輔助決策作用,健全“行政專家”和“業內專家”相結合的科學決策機制。
2. 完善現場指揮與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現場指揮機構的設置和分工,建立健全現場指揮官制度。加大現場統籌和管控力度,完善現場區域劃分、應急通行、搶險救援、信息發布、后勤保障等各類機制建設。
3. 加強應急聯動與協作機制建設。強化信息溝通與應急協作,逐步建立各級應急管理聯席會議、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負責人聯絡會商等工作制度,強化聯合監測預警、信息溝通、技術支持、隊伍和物資統一調配,形成多層次的全省應急聯動體系。
4. 加強軍地協同應急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軍地聯合應急指揮體系,成立常態化的應急指揮班子,建立統一指揮、快速反應、精干專業、運轉高效的軍地協同應急機制。建立情況互通和會商聯絡制度。
5. 加強空中救援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強空中救援隊伍和空中救援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空中救援啟動、指揮、協調、調用機制,擴大應對突發事件范圍,拓展使用功能,提高綜合使用效率和綜合能力。
6. 加強水上救援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強海上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海上應急工作領導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強各單位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水陸空應急聯動運行機制。
7. 加強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覆蓋全省各行各業的新聞發言人網絡,推進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規范化建設。建立依法發布、及時透明、權威準確、分工負責的信息發布機制。建立突發事件新聞應急管理運行機制,完善輿情收集研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