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當前主要任務
(一)大力培育和引進骨干企業。
加快公共安全企業的培育和引進,不斷壯大企業主體,夯實產業發展基礎。完善產業鏈條,優化產業布局,加強配套服務,打造區域品牌。通過上市、兼并、聯合、重組等形式,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行業特色、產業優勢、規模效應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大力支持四創電子、科大立安、美亞光電等一批龍頭企業發展壯大,吸引產業鏈條的相關配套企業,形成聚集效應。進一步鼓勵國內外投資者投資發展公共安全產業,重點圍繞反恐安全、信息安全、交通安全、防災減災、食品安全、環境安全和城市安全等七個領域,加快引進國內外知名企業落戶合肥。鼓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科技人員攜帶具有國內領先水平且市場前景廣闊的科技成果,來我市創辦公共安全產業企業。
(二)規劃建設合肥公共安全產業園。
在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示范區中央核心區內建設合肥公共安全產業園,規劃建設用地面積3.1平方公里,建設公共安全專業技術孵化器、公共安全產業工程技術中心、公共安全產品展示中心和科普基地、公共安全產業加速器及工業廠房,形成完善的公共安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體系,發揮“創新、孵化、集聚、輻射、示范”五大功能。園區圍繞國家公共安全重大需求,瞄準世界公共安全科技前沿,集聚多方優勢資源,依托現有公共安全產業優勢,構建相關產業鏈,重點研發制造民用雷達、通信設備、IC應用系統、數字微波設備、交通安全設備、礦山安全監控系統、智能交通指揮系統、電力安全控制系統等。到2012年,公共安全產業園實現產值240億元,建成公共安全產業孵化器和加速器150多萬平方米,經認定的公共安全產業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30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大幅增加,部分公共安全主導產品實現升級換代。
(三)組建合肥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
運用開放的管理理念,整合在肥公共安全信息技術領域的相關優勢資源,組建合肥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重點開展公共安全技術基礎研究、應用技術開發與系統集成以及公共安全戰略和技術路線研究,力爭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的公共安全技術研究機構、吸引海內外公共安全領域人才創新創業平臺、推進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示范平臺。研究院采取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理事會由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創新辦、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市創新辦、市發改委、市科技局等省市相關政府部門和在本行業知名度高的、致力于公共安全領域生產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等參與組成。研究院下設應急信息技術研究中心、熱安全(消防)技術研究中心、量子信息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交通安全技術研究中心、環境安全技術研究中心、礦山安全技術研究中心、視頻安全技術研究中心、食品安全技術研究中心等八個實體性技術研究中心。
(四)構建公共安全產業研發平臺。
整合現有科技資源,以合肥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為基礎,組建公共安全產業研發平臺。扶持公共安全產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形成核心技術和專有技術,提高整個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加快建設公共安全技術研發平臺資源庫,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產業的專業數據庫、公共安全產業專業設備儀器共享網絡、專業人才信息庫、投融資服務網絡。積極開展專業技術報務,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產業各領域技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的解決方案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動公共安全產業研發過程中所需的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儀器設備、專業人才等資源信息的共享,為企業、高校提供產品、成果、專利技術的展示交易、投融資服務和重大安全隱患監測、預警的技術支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公共安全產業發展領導協調機構,建立省市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合力推進公共安全產業發展。根據規劃確立的目標和任務,滾動編制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責任,確保公共安全產業發展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推動公共安全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二)創新體制機制。以充分調動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為出發點,以促進全市公共安全產業資源高效配置為目標,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術優勢和省市共建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的資源及服務優勢,構建產學研合作的創新機制。探索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新機制,支持公共安全企業以產權為紐帶,與境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多種形式的產學研戰略聯盟,在重點產業培育若干具備國際同行業領先水平的聯盟實體。積極探索技術投資、入股、聯合協作等。積極推動公共安全企業股權多元化,選擇部分公共安全企業開展期權激勵試點,以期權作為對企業管理層和技術骨干的激勵。管理層和技術骨干可按規定將期權行權獲取現金或運用行權獲取的現金來購買本企業的股權。
(三)擴大對外開放。充分發揮合肥區位、交通、產業基礎、科教資源等優勢,重點面向長三角、珠三角乃至全球,加強與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的戰略合作,引進一批帶動性大、支撐力強、具有標志性的大項目,促進產業集聚。凡屬于公共安全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的項目,前期費用予以補助。投資總額過億元或經濟帶動力強、科技含量高的新建公共安全產業項目,以及跨國、跨省、跨市公共安全產業企業將總部、生產基地及研發中心入駐我市的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政策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新建一定規模的公共安全產業項目,所得稅除享受國家減免優惠政策外,在減半征稅期間,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獎勵給企業。
(四)完善扶持政策。認真梳理與公共安全相關的政策措施,不斷加以補充完善,抓緊出臺促進合肥市公共安全產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細則。對扶持的企業,不分所有制以及隸屬關系,凡在合肥區域內注冊并納稅的公共安全產業企業,均屬專項資金支持范圍。設立“合肥市公共安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資金使用,主要采用無償資助、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重點對園區建設、重大產業和科技專項、產業化服務等項目予以支持。加大對企業研究與開發、產業化、技術改造的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對公共安全企業按企業研究與開發投入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補貼。
(五)創新投融資方式。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資金引導為主、多渠道籌資、市場化運作的公共安全產業投融資體制。加強與各類金融機構的合作,為企業融資開辟更多的“綠色金融通道”。大力推進企業直接上市融資,加快完善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體系,積極爭取非上市股份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探索開展知識產權抵押試點,努力為企業成長壯大提供多元化的投融資服務。完善產權和股權交易平臺,促進公共安全企業產權和股權交易,開展面向全市公共安全企業的產權交易業務和股權托管業務,為企業技術產權交易、并購及創業投資退出拓寬渠道。推動信用中介機構、擔保機構和商業銀行的“信、保、貸”聯動業務,建立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機制。鼓勵企業和金融機構聯合探索信用融資、合同融資、項目融資、結構融資等新型融資方式。
(六)構筑人才高地。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根據公共安全產業發展戰略和發展方向,有重點地培養和引進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急需人才。繼續落實引進人才優惠政策,以重點高校、科研院所和優勢企業為主體,加快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建立開放的人才流動機制,鼓勵專業研究人員、高校教師和企業科技人員間的互聘互兼,著力培養熟悉市場、具有較強集成創新和管理能力的人才隊伍。引導企業樹立人才全球化觀念,吸引國內外專家。積極拓展引進跨國公司的研發機構、選派科技人員到國外學習考察等有效途徑。建立對高級人才的獎勵制度,鼓勵各種智力要素、技術要素以各種合法形式自由參與利益分配和股權分配。
(七)優化發展環境。改善投資環境,在市場準入、稅收優惠等方面為社會資本進入公共安全產業領域創造便利條件,促進公共安全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建立完善公共安全產業發展信息網絡系統,為社會提供全面、及時、透明的信息服務。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發展,及時發布各項應急信息。加快組建公共安全產業行業協會,積極承辦公共安全專業展會,建設公共安全科普基地,擴大公共安全產業在全國的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各級各部門要改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功能,大力發展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教育培訓、咨詢指導、人才服務、融資、營銷輔導、項目申報、上市指導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