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規劃實施的重大項目(工程)
根據以上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主要任務,特提出下列具體的、可操作的重大工程或項目,以支持或促進濰坊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各項任務的完成。
(一)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程。計劃用3到5年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公共安全示范工程建設,通過創建安全生產示范鎮街、安全生產示范社區、安全生產示范企業,不斷強化基礎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實基層管理基礎。每年選取20個鎮街、30個社區、50家企業、100個班組作為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的標桿,通過培強幫促,達到安全生產示范單位條件,引領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提高全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水平,增強基層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1.安全生產示范鎮街。通過推進安全生產示范鎮街建設,實現鎮街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有效落實“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并落實監管責任和措施;鎮街與村居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認真落實村居公共安全責任。加強鎮街安監機構建設,確保人員、職能、裝備、場所、經費落實到位;村居公共安全監管體系比較健全,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舉報、制止、報告、排除等事故預防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和“打非”工作機制,轄區內無非法生產經營業戶。組織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督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群眾喜聞樂見、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積極訂閱安全生產報刊資料,定期報送安全生產工作信息。實現年內無死亡事故、無瞞報事故行為。
2.安全示范社區。以安全文化推廣、社會穩定、消防安全、居家安全、衛生健康、生產安全、環境安全、交通安全為重點,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大力倡導“社區安全我創建、我們社區最安全”理念,積極推廣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識,提高社區居民對安全的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
3.安全生產示范企業。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企業應通過三級以上考核驗收。企業應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齊全,并嚴格執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產經費;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積極采用先進工藝、設備和安全管理手段,企業本質安全達到較高水平。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實現年內無死亡事故,無遲報、瞞報事故現象。
4.安全生產示范班組。持續、有效地加強和改進班組建設,提高防范事故能力。班組長選拔使用合理,班組有效進行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應知應會技能培訓,班組職工自覺抵制“三違”行為,不斷提高業務保安能力;班組現場安全管理嚴格,自覺進行隱患排查治理;經常開展班組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有較強的防災、避災和自救等應急處置能力。班組員工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實現安全生產。
(二)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設工程。
1.公共安全管理共享基礎數據庫建設工程。統一規劃、建設公共安全管理共享基礎數據庫,為城市生命線工程、城市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城市重要設施、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城市危險源等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持。由各縣市區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全面調查我市各類危險源、風險隱患和應急資源分布情況,建設危險源、風險隱患、應急資源、應急避難場所、安全管理咨詢專家等應急基礎數據庫。確定數據庫的建設、更新、運行、共享交換和管理使用責任,按照全市統一的數據庫建設標準,由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責任范圍完成相關信息圖層建設,實現綜合減災基礎信息整合。
2.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工程。建立基于GIS(電子地理信息系統)的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平臺,對所管轄區內的安全隱患企業進行分類監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綜合數據庫,掌握重點監管企業的動態安全生產情況,為安全監管部門提供及時、科學的安全生產信息,改變傳統監管模式,提高安全監管效率。建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政許可事項管理、事故調查處理、事故快報及統計分析匯總、安全生產培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等系統和電子政務系統,實現與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互通互聯。
依托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平臺,建立高危行業和高風險領域從業人員安全信息系統。建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和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等高危行業領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可操作的信用評價體系,強化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規范流動秩序,對安全信用度低的特種作業人員實行退出制度,并通過從業人員安全信用管理調控企業安全信用等級。到2013年,建成覆蓋主要高危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信用信息監控系統。
3.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工程。圍繞加強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體系建設主要任務,推進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完善指揮平臺功能和擴展監控范圍,實現與“濰坊市應急聯動和社會綜合服務系統”互聯互通。
重點進行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平臺的基礎支撐系統和綜合應用系統建設。加快市級應急指揮大廳建設工作,配備大屏幕拼接顯示系統、輔助顯示系統、專業攝像系統、多媒體錄音錄像設備、有線和無線通訊系統、終端顯示管理軟件、專業操控臺及桌面顯示系統及常用辦公設備等。配備車載式衛星小站的應急救援通信指揮車,便攜式移動衛星小站以及相應的配套設備。加強綜合應用系統開發,逐步開發應急值守管理、應急救援決策支持、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救援資源和調度、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練、應急救援統計與分析、基礎數據庫和專用數據庫等系統。
4.公共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工程。按照《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要求,力爭在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建設。依托市消防指揮中心,將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部位)聯入監控網絡,利用網絡監控系統的報警聯動、設施巡檢、單位管理、消防監督四大功能,實現對聯網單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建筑消防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作狀態和消防值班情況的遠程監控與動態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抗御火災綜合能力和現代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聯入城市消防監控系統的具體范圍包括: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醫院、養老院,寄宿制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黨政機關、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火災危險性大的文物保護單位;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服裝、制鞋、漁具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儲存、供應、銷售單位;重要科研單位;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