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強專項整治,建立長效機制。
1.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針對各重點行業領域特點,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點社區、重點人群、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努力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
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績效與煤礦主要負責人切身利益掛鉤。嚴格執行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安全責任保險、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制度。加大煤礦水害的防治力度,對生產、通風系統及主要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技術改造,實施安全數字化監測監控系統聯網。重點推進壁式開采和金屬支護,加強現場管理,有效控制頂板事故。
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加強源頭管理,實施區域性礦產資源整合,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建立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突出現場管理,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大力實施安全標準化工作和安全班組建設,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提高科技含量,積極推動數字化礦山建設,井工開采和大中型露天礦山逐步實現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加強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增強防范應急能力。重點落實防治水、防冒頂、防坍塌、防炮煙中毒等技術措施,強化對采空區、尾礦庫等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管理。
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協查,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及運輸過程實時監控系統,及時淘汰落后工藝和設施設備,不斷提升化工和危化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落實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現場處置措施。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相關許可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確保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條件。對化學工業區(園區)開展區域風險評價和安全規劃,對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效整治。
嚴格進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監管,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逐步推進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整頓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推廣應用民爆器材生產信息化、自動化控制的技術和裝備,提高生產過程安全保障能力。
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通道、疏散樓梯、應急照明、安全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應急廣播和安全用電、應急突發事件預案以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所存在隱患的整治力度,提高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水平。嚴格執行大型活動審批和監管工作,落實大型活動承辦者的安全責任。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損壞、消防通道堵塞等習慣性違法行為和“三合一”建筑的監管,確保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100%。繼續推行人員密集場所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不斷完善人員密集場所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與監管機制。
深入開展道路交通、海上運輸、航空運輸、鐵路運輸等行業專項整治,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以防止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主要目標,重點圍繞人、車、路和行車秩序、路面執法等環節,加強對專業客貨運輸車輛、旅游車輛、學生接送車輛和施工車輛的監管。重點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監督與管理,取締非法掛靠車輛,監督車輛單位和車主確保車輛設備狀況完好和安全行駛。加大對危橋險段、車流人流密集路段和事故多發地段的整治力度,繼續整改和消除道路隱患。在城鄉道路和市政公交重點危險路段安裝防護欄、防撞墩、警示樁、安全標志等。嚴格駕駛員培訓、考試和運輸市場準入。繼續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完善農村交通安全設施。
依法查處建設項目違法轉包行為,強化對建筑違法行為處罰和檢查力度。進一步理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管體制,落實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繼續規范外來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行為,強化施工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快建立與安全生產掛鉤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依法強化對建筑安全事故的處罰與懲戒力度。繼續深化預防高處墜落、施工坍塌、大型施工設備事故的安全專項整治;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建立特種設備動態安全監管體系,構建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評價體系。實現科學的分類分級監管模式,完善工作機制和體系。嚴把特種設備安全準入關,深入開展氣瓶、壓力管道、電站鍋爐、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起重機械以及土鍋爐等特種設備的專項整治工作。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因地制宜地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工作,切實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發生。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各類學校危害師生生命安全的危房、消防、壓力容器、校車、周邊環境等安全隱患,以及學校在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應急管理、安全教育、校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努力創造安全穩定的學校環境。重點治理學校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隱患,電梯、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安全隱患,運動場、體育館、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學校樓道、樓梯、扶手和樓梯間照明設施以及上下樓通道數量和樓梯寬度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重點抓好旅游交通安全、旅游景區和住宿餐飲接待單位安全監管、大型節慶活動和娛樂活動監管,全面排查治理旅游經營、接待單位及其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
水利、漁業、供電、林業、農機、冶金、機械、輕工、紡織、建材、醫藥等部門都要結合各自特點,開展專項治理,消除事故隱患。
2.加大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開展安全隱患普查工作,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動態掌握本轄區、本行業和領域安全隱患情況,建立隱患拉網排查、掛牌整改、特別整改工程、檔案管理、追蹤督辦機制,推行隱患登記、銷號和查詢管理,實現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重大隱患實行市、縣(市、區)、鎮街三級政府掛牌限期督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后續評估。加強對違章建筑、火災隱患、水電線管網、鍋爐、電梯等設施設備隱患的排查與整治,消除高空墜物、化糞池和下水道易爆氣體聚集等安全隱患。加強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幼兒園、醫院、敬老院等房屋的經常性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積極推廣在城市主要下水道、化糞池等安裝安全監控設備。
(五)改善公共基礎設施安全條件,提高公共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能力。
1.統籌規劃城鄉生產生活設施安全。城鄉生產生活設施選址要避開可能產生滑坡、塌陷、水淹危險或者周邊有危險源的地帶。對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市政公用設施,進行災害及次生災害風險、抗災性能、功能失效影響和災時保障能力評估。在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和實施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嚴把安全關。及時制定或修訂城鄉消防規劃,確保公共消防設施與城鄉建設同步實施。嚴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消防間距,確保預留足夠的應急避難場所和通道,加強高層建筑火災撲救裝備建設。在危險物品生產和儲存場所的安全距離內不得設置居民區(樓)、學校、醫院、車站、客運碼頭、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已經設置的,應當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2.加強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能力建設。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養護單位應當加強對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市政公用設施的關鍵部位和關鍵設備的安全監測、健康監測工作,定期對土建工程和運營設施的抗災性能進行評價,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市政公用設施的運營、養護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和應急措施,設置安全報警、監控電視、漏電報警、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報警、防汛、消防、逃生、緊急疏散照明、應急發電、應急通訊、救援等器材和設備,定期維護、檢查、更新,并保持正常運行。市政公用設施超出合理使用年限,或者在合理使用年限內,但因環境、人為等各種因素抗災能力受損的,應當及時進行檢測評估、修復或加固,確保設施運行安全。3.加快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建設。在加快城鄉公路建設、提升公路等級、改善路面條件的同時,通過在危險路段設置路側防撞護欄、減速壟、減速丘、全幅振動帶、反光鏡等安全設施,提高城鄉公路安全服務水平。加強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統建設和安全管理設施建設,完善道路安全電子監控系統,增設中小學、幼兒園附近機動車道行人過街設施。加強鐵路道口的安全監護和管理,加強道路交通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加強公交專用道、公交港灣的建設和監管,及時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道路、危(病)橋維修改造,確保交通設施運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