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務
(一)推進村居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提高基層風險防范能力。
1.建立村居公共安全管理體系。在城市社區和農村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成立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開展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安全、涉水安全及防爆炸、防中毒、防火災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由村(居)黨組織書記擔任主任,村(居)委員會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管理員、村民代表為成員,配備滿足安全監管工作要求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其他行政村(居)也要明確專門人員負責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員。駐村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都要依法設置安全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建立村居公共安全協防及應急救援體系。大力推進村居治安監控平臺建設,推廣安裝電子監控、周邊報警、樓宇電子對講和家庭電子報警等系統,提高監控覆蓋范圍,實現村居公共安全自動報警、在線監控和巡回檢查有機結合。大力培育村居安全咨詢服務等中介組織,加強村居安全技術指導。推進村居公共安全事故類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建立村居安全與社會治安、醫療救護等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提高村居治安巡防員、村居醫療救護人員、保安人員公共安全應急知識和技能水平,積極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公共安全管理和搶險救援工作。
3.全面加強村居消防建設。在村居建設與改造工作中,嚴格執行建筑耐火等級、防火間距的有關規定,及時改造易燃建筑密集區、棚戶區,設置必要的消防水源,修建必要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提高村居抵御火災能力。積極推廣秸稈還田、秸稈氣化、青貯飼料等農作物秸稈無害化處理技術,引導農民科學利用農作物秸稈,有效遏制焚燒秸稈、放火燒荒等現象。依托村居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建立群眾消防安全組織,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加強村居建筑物疏散通道和村居內道路管理,嚴禁設置欄桿、隔離樁等障礙物,保障消防車通行。大力宣傳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知識,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識。到2013年所有村居均達到標準化要求。
4.加強村居交通、供用電安全管理。村居道路建設應同時配備相應交通安全設施。學校附近、人員密集路段設置警示標志和必要的減速設施,道路、水庫、枯井、易滑坡山體、危橋等事故多發點(段)要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加強農業機械和農用車船的年檢、駕駛人員的資格年審和管理,嚴把源頭關,嚴禁農用車非法載人,嚴防農機事故發生。規范村居供電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工作,加強村居供用電設施的安裝、維修、試驗、入網作業管理,督促引導群眾定期對自有電器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供用電安全隱患。
5.加強危險房屋安全管理。加強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診所、敬老院等場所的經常性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加強對拆遷房屋的安全管理,保證施工安全和房屋質量。嚴格房屋出租的登記管理,禁止將房屋出租用于非法生產、銷售、儲存易燃易爆、易泄漏中毒等危險物品。嚴禁生產經營單位集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為一體。6.全面推進安全社區建設。把創建安全社區作為全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基石,全面開展以鎮街、大中型企業為單位的城市安全社區、農村安全社區和安全示范企業創建活動。按照規劃目標全面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
(二)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能力。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各類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各類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各類企事業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包括安全技術人員在內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程標準。全面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把安全生產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車間和井下區隊、班組和崗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現場帶班,煤礦、非煤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2.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立。逐步探索建立全市各級各類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推行企業安全承諾。建立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公告制度及向社會公開致歉制度,及時公布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企業及較大以上事故責任單位。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信用程度評估辦法,劃分企業信用等級。依據信用等級不同來對企業實施科學的差異性分級管理,重點針對信用等級低的企業進行整頓,提高日常監督檢查頻率,加大整治力度和措施,提高企業監管工作水平。
3.全面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健全企業安全標準體系和工作考核激勵機制,全面推行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督促企業深入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崗位標準化、現場管理標準化、要害部位管理標準化、安全標志標準化、安全操作標準化等系列活動,做到管理臺賬化、裝備現代化、指令書面化、操作程序化、行為規范化。實施安全標準化示范工程,建立樣板工廠、樣板礦井、樣板站段和樣板崗位。
4.創新企業安全管理方式和手段。積極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安全生產與責任保險良性互動機制;努力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績效評估工作,積極推行網格化安全生產監管模式。企業依法繳納從業人員工傷社會保險,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建立企業負責人年薪和員工工資與安全績效掛鉤制度;深化職工生命安全維權行動,暢通職工生命安全維權通道;積極提倡和鼓勵企業推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高企業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開展企業安全生產分類管理,積極在企業推行安全督導員制度;積極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對危險工藝、設備采用自動控制技術。
5.強化企業員工安全培訓與教育。將員工安全培訓工作作為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企業要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要重點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或危險崗位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要制定安全生產培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實現安全生產培訓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提足用好安全生產培訓費用。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相關法規有要求的其它從業人員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率達到100%,企業其它從業人員全部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有效防范企業“三違”現象發生。積極引導企業樹立安全效益觀念,自覺組織實施風險識別、危險源監控、安全檢查、隱患整治、應急演練、事故搶險等安全防范工作。
6.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推進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職業安全健康工作機構,配備專業工作人員,在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設立職業衛生監督員。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實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管理。建立和完善作業場所勞動保護責任制、職業危害監督檢查等制度。加強推進作業場所勞動保護工作,所有礦山開采、化工等職業危害比較嚴重的企業配齊必要的防塵、防毒、防噪、防腐蝕、防輻射等勞動防護用品和設備設施;逐步淘汰職業危害嚴重的工藝技術、裝備等;加強現場管理,強化健康監護。強化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督檢查,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發生;逐步強化企業職業危害普查申報工作,督促企業定期對職工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三)健全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提高安全監管保障能力。
1.強化公共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按照“鞏固縣市區、強化鎮街、延伸村居”要求,不斷完善“三級機構、四級網絡”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范設置鎮街安監所,配備與當地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適應的監管人員,做到專人專職,不得兼職。要切實加強基層安監隊伍建設,保證基層安全監管工作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和裝備實現“五到位”。
2.強化行業部門安全監管職能。各級經信、教育、建設、市政、交通、水利、海洋與漁業、林業、商務、文化、衛生、旅游、農機、供銷等行業安全監管任務重的行業管理部門都應當參照市里做法,在機關內部設立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并承擔相應職能,配備與職能、任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做到專人專職。其他行業管理部門應在各自內部明確相關部門、人員,具體承擔公共安全監管任務。
3.加強公共安全執法監察能力建設。本著強素質、練硬功的原則,不斷提高市級安全生產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建設,加大鎮街安全生產監察執法中隊建設力度,完善鎮街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工作機制。2011年,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全部建立鎮街一級集安監、綜治、信訪、公安、司法“五位一體”的公共安全聯合執法機制;整合村(居)各類資源,建立起村(居)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村(居)一級集安監、綜治、信訪、警務、調解、治保、民兵“七位一體”的公共安全聯合工作機制。加強行業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專項監管部門的綜合執法、聯動執法機制,切實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果和質量,依法查處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犯罪,嚴格事故責任追究,提高安全生產執法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4.全面提升安監隊伍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開展各級安監人員“大培訓、大練兵”活動,提高安監人員的安全技術專業技能和規范監管執法能力。到2012年,全市各級安全監管人員全部輪訓一遍,100%持證上崗。加強人文關懷,建立安全監管激勵約束機制,將安監崗位作為后備干部掛職鍛煉崗位,對優秀安全監管干部給予重用,盡最大努力為安全監管人員排憂解難,穩定安全監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