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配置成預設含量的模擬氣袋的出氣口,連接上酒精測試儀進行測試,若顯示數值偏差預設數值超過10%,則判定為不合格。
吹口氣,就能檢測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對于交警手中的酒精測試儀不少市民感到很神秘。昨天,溫州市計量技術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7月份以來,他們對交警部門送檢的84只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有31只因臨近有效周期導致初檢不合格,絕大多數測試值偏低,這意味著一旦繼續使用,有可能讓部分剛過酒駕臨界點的人逃過處罰。
最近,市計量技術研究院聯系各縣市交警支隊,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測試儀集中檢定活動。7月份以來,市計量院檢定的84只警用酒精測試儀來自各縣(市、區)交警部門,一次(初次檢測)合格率為63%,校正后合格率為96%。
據悉,警用酒精測試儀數值的精準穩定期一般為6個月,使用超過6個月一般數值就會出現偏差,需要檢測部門進行檢測校準。校準后,這些測試儀即可重新上崗履行自己的職責,如果依舊不合格就要淘汰使用。
“測試儀不定期做檢查,如果超過它的精確穩定期,那么它的檢測結果就不準確,很有可能已酒駕的市民因此而逃過處罰。”市計量技術研究院工作人員介紹,6月5日公務員醉駕案,測試儀檢測的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數據成為關鍵定罪證據。
據悉,在31只初檢不合格的測試儀中,絕大多數為檢測數值偏低。事后,對于不合格的酒精測試儀器,工作人員都進行了校準,其中二次檢測依然不合格的3只(占總比4%)予以淘汰。
釋疑
酒精測試儀為何需要檢測
“酒精測試儀每半年就要檢測一次,這個類似汽車年審。我們都會在儀器背后的穩定期限內統一送檢,很少出現‘年檢’過期的情況。”一位交警表示。溫州市計量技術院表示,交警部門每購進一批新酒精測試儀都會送到劑量技術院檢測,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會給出下次檢測時間。據了解,警用酒精測試儀數值的精準穩定期一般為6個月,使用超過6個月一般傳感器的靈敏度可能會有所下降,數值可能會出現偏差,需要檢測部門進行檢測校準。
“對于首次檢測不合格的檢測儀,計量院會校準后再次檢測,如果檢測顯示合格就會繼續投入使用,如果仍舊不合格就要淘汰。”市計量院林姜歆院長表示,檢測完畢的儀器一般都會在機身上張貼一張市計量測試所的合格證,合格證上將標注檢測儀器的穩定期限。上文所提的31只初檢不合格的測試儀目前已經經過校準,校準后二次測試合格的就可以重新上崗繼續使用,依舊不合格就要淘汰。
既然可能存在偏差,如何履行測試酒駕功能
酒精測試儀目前作為檢驗是否酒駕的主要檢測儀器,但如果酒駕發生事故、被檢人提出異議或顯示為醉駕,則需抽血來最終確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記者從醫院獲悉,嘴吹和抽血的方式都可以檢測出是否飲酒,但驗血準確性更高。除儀器因素外,其他因素也容易導致前者的測試結果存在誤差,如口中噴有含酒精的口氣清新劑等,就有可能有誤差。
“如果這31只測試儀未按時校準而繼續投入使用的話,就有可能讓部分酒駕臨界點的人逃脫處罰。”工作人員解釋道。
備受矚目的醉駕換血案中,測試儀既然未定期檢測,如何成為證據?
6月5日晚,甌海區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代辦中心副主任陳某,因“醉駕”被查。7月9日,鹿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法庭上,陳某承認自己酒后駕車,但認為自己并不構成醉酒駕駛,也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因陳某的血液樣品摻入他人血液,無法準確體現其真實體內血液含量情況。陳某的呼氣測試結果——酒精含量106.5mg/100mL則成了關鍵定罪證據。因證據材料顯示交警部門當晚給陳某使用的酒精測試儀已超出檢定周期,陳某律師認為該測試儀應認定為不合格儀器,數據不予采信。
對此,法院一審結合認為,盡管酒精測試儀已過檢定周期(該測試儀應在今年5月15日前重新進行檢測校準),但綜合全案分析,特別是溫州市計量技術研究院得出的校準意見是涉案儀器的各測量點的測量值低于標準值,而交警部門于案發次日對其他人員作出的測試結果也是如此,所以不能簡單地以儀器過期來否定其測量結果,認定以陳某的呼氣酒精檢測結果來追究其刑事責任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