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午,家住無為的丁某喝了一瓶啤酒,駕車上路時被交警查獲。當檢測結果為醉駕時,丁某稱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肯定是交警的酒精測試儀有問題。后經民警了解,原來,20日晚,丁某和朋友聚
會,喝的酩酊大醉,次日又喝啤酒。21日中午12時許,家住無為縣白茆鎮的丁某,駕駛轎車行駛到無城鎮一路口時,被無為縣石澗交警中隊民警攔停,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測試,丁某體內酒精含量竟然高達
147.7mg/100ml。面對醉駕結果,丁某頓時傻了眼,“我中午只喝了一瓶啤酒,不可能是醉酒。是不是你們的酒精測試儀搞錯了?”隨后,民警將丁某帶到無為縣中醫院抽血。后經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酒精檢測
顯示,丁某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134mg/100ml系醉酒駕駛。后經民警了解,原來,20日晚,丁某和外地的老朋友聚會,酒桌上丁某喝的酩酊大醉,至于如何回到家,丁某想不起來了。目前,丁某因醉酒駕駛機動
車,將以危險駕駛罪獲刑,并被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