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靴的主體顏色為黑色;使用防水拉鏈緊固,拉鏈外側設有保護拉鏈裝置;靴筒口應有鎖緊保護設計;應便于消防員快速穿著。
2、皮靴后跟可視部位處設阻燃反光標志帶,最寬處寬度不應小于50mm。
*3、從靴外底起至靴口最低處的高度不應低于340mm。
*4、靴面、靴幫材料應為頭層阻燃防水牛皮,外底材料應為阻燃橡膠,包頭應為玻璃纖維防砸包頭或具有同等防護能力的復合材料包頭,靴底防穿刺層采用芳香族聚酰胺材料。
*5、靴內采用針織防水滲透襪套。
*6、靴內采用減震緩沖排汗鞋墊,在足心處采用足弓支撐設計,后跟結構應能分散腳部沖擊地面時的震蕩波,有效吸收地面沖擊力。
7、防護性能:成品經檢測,具備省級或國家級檢測報告
8、質量:整雙靴總重量質量不應超過2.3kg。
9、整靴防水性能:置于容器內后注水,水面距靴筒口最低點的距離不小于15(±3)cm,經4h后,靴內不應有水滲透現象。
*10、靴幫/外底結合強度:除縫合底外,按照GB/T 20991-2007中5.2方法測試時,結合強度不應小于4.0 N/mm;若鞋底有撕裂現象,則結合強度不應小于3.0N/mm。
*11、防穿刺墊耐彎折性能:經受1×104次屈撓后不應出現可視裂縫痕跡。
*12、阻燃性能:各試驗點在試驗后其損毀長度不應超過100 mm,離火自熄時間不應超過2s,且不應產生熔融、熔滴或剝離等現象。